黄垂明
日期:2015.10.17 点击数:3
【姓名】 黄垂明
【个人介绍】(1912·3—) 人称阿伯,宁德县虎贝乡桥头村人。1933年5月参加革命,积极参加贫农团活动,随后任村中心支部和地下县委的交通员,负责古田、屏南、罗源、周墩、福安、宁德等地党组织送信联络工作,出色地完成地下交通联络任务。1936年10月在执行任务时于霍童被捕,受尽威胁利诱,严刑拷打,始终坚贞不屈,绝不吐露党的机密。1937年11月国共合作时被释放,出狱后归队。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四军六团八连、五团八连班、排长,参加了安徽、西河、繁昌、九华山等抗击日军的战斗。1939年11月脚部负伤,从前线回后方继续坚持革命武装斗争。1940年3月至1946年先后任宁德县游击队队长,闽东特委机关教导队负责人和省委直属纵队第三支队队长等职务。1947年9月至1949年7月先后任闽东地委委员,闽东人民游击队负责人。1949年7月至1968年4月先后任福安县和宁德县人民政府县长、福安地委常委、省老区建设委员会委员、福安专署副专员,并一度兼任福安行署党组副书记等职。1975年3月至1978年4月任宁德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4月至1983年9月历任宁德行署副专员、地委常委、地区政法委副书记、福建省第四、五届政协常委等职务。1983年9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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