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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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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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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林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林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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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林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林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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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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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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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1李执中,山东蓬莱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蓬莱县中心区委书记、蓬莱县县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溧水县委书记,江苏省委财贸部副部长,苏州市委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共十一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李执中 副主任医师。生于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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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1李执中,山东蓬莱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蓬莱县中心区委书记、蓬莱县县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溧水县委书记,江苏省委财贸部副部长,苏州市委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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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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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王定国,四川营山人,1913年生,1933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随红四方面军长征。在此期间,曾任营山妇女独立营营长、川陕省苏维埃“卢森堡。经济公社社长等职。1936年10月随西路军前进剧团西渡黄河,后在一次执行慰问任务时被马步芳队伍所俘并押送到了西宁,在西宁仍坚持斗争,参加了营救张琴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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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千方百计营救受难的儿女。被俘女红军王定国,身处险境不避险,为援救同难战友作出了很大贡献。这个二十三岁的四川姑娘,七岁帮母亲给人做工,十三岁当了童养媳,十五岁随舅父参加秘密农会的活动,十九岁家乡来了红军,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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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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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宿迁市王官集乡人,1943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江苏玻璃厂党委书记、厂长。 他自幼读书,1963年宿迁中学毕业后录取东北大学钢冶系企业经济管理专业,1968年毕业分配至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任技术员,1972年9月调黄石市委宣传部工作,1975年3月调宿迁人事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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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生产的新的一页,现该浮法生产线已于1994年11月8日建成点火,由代省长郑斯林亲临剪彩,12月28日全省第一块浮法玻璃在该厂诞生,受到洛阳玻璃厂专家好评。该厂目前已出现产销两旺的最佳状态,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为我省及华东地区重要的玻璃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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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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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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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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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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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刘国光,经济学家,1923年11月23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简 介:1946年毕业于云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旋即转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助教。1948年9月转到南京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51年被派往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教研室当研究生,1955年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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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刘国光,经济学家,1923年11月23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简 介:1946年毕业于云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旋即转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助教。1948年9月转到南京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51年被派往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教研室当研究生,1955年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后,入中国科学院(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所学术秘书、研究室主任、《经济研究》杂志副主编和主编、副所长、所长等职务。1975年-1980年被借调参与中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1981年1982年期间,兼任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1982年-1993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和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93年11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期间1993年-1998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大学教授。曾任国家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会长等职。1988年5月27日被波兰科学院院士大会选为该院外国院士。2001年9月20日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大会选为该院荣誉博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著有《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主编有《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若干理论问题》、《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等。评 价:刘国光教授是当代中国最著名和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多年来,他潜心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成就非凡。特别是1978年以后,在兼收并蓄现代东、西方经济理论科学成果的基础上。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管理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精辟而深邃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对促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早在1979年,在被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圈定为“标兵文章”并在党内传阅学习,后来发表于《经济研究》的《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一文中,他就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对经济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对旧体制的弊端进行透彻的批判,对斯大林的集权主义经济学进行有效的排除;新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必然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道路,计划应是指导性计划,主要调节宏观层次,市场主要调节微观层次等;这些观点为后来中国理论界确立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模式作出了前瞻性贡献。1982年9月,在发表于《人民日报》的《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一文中,他率先提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买方市场”将逐步形成,价格趋向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的观点;这一观点当时曾受到保守观点的批判,但后来改革的实践证明了它的正确性。1984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过热”现象和政策性通货膨胀势头,他和一些经济学家敏锐地洞察到这将妨碍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为改革创造相对宽松环境”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在1987年我国理论界和宏观决策界就1988-1995年中期改革思路的讨论中,针对当时部分同志主张改革和发展都要快速推进、用“适度通货膨胀,支持高经济增长的论点,在他主持和倡导下,以他为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提出了以整顿经济秩序、治理通货膨胀、有选择地深化改革的著名的“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这一思路的正确性已被1988年7—8月的抢购风潮和1988年9月以后实施的“治、整、改策略”从反、正两方面予以证实。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针对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吨,他又率先提出,国民经济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经济必须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体制的选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和更新,应成为经济工作始终关注和决策的重要内容”。此外,他在诸如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国家宏观调控、金融体制改革等几乎每一个改革方面都有重要的利润建树。由于他的理论正确反映和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际,使之不仅广为经济学界所推崇,而且成为直接影响政府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决策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他本人则成为一名具有超前改革意识的政府高级顾问和经济掌界德高望重的—代宗师。刘国光教授治学严谨求实,他强调,经济学研究应与中国的具体实践、与当代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他的信念和目标是为富国强民而探索真理、追求真理、坚持真理。虽然他在学术界上已硕果累累,他仍在追求经济科学真谛的道路上孜孜以求、奋进不止,利用繁忙的公务之余、频繁的应邀讲学之隙,研判经济形势、剖析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坚持不懈地为推进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而无私地奉献其渊博的智慧。主要著作:《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问题》、《南斯拉夫的计划与市场》、《论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苏联东欧几国的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刘国光选集》、《中国经济大变动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改革、稳定、发展》、《刘国光经济文选》、《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经济走向一宏观经济运行与微观经济改革》、《中国经济运行与发展、《刘国光自选集》、《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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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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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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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林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国民族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林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古田县岭尾村。一代宗师,学界泰斗。1910生于福建古田。1935年在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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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TheGoldenWing:ASociologicalStudyofChineseFamily,London,Routledge,KeganPaul,1947.中文版《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庄孔韶、林宗成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