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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兴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刘国兴,出生于武夷山市星村乡曹墩村。少年时代就积极投身革命活动。1932年加入共青团。历任共青团星村乡支部书记,共青团建阳县委委员、县儿童局书记、共青团区委书记等职。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红军主力长征后,坚持闽浙赣边区三年游击战争,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坚持革命斗·争。1937年转为中共党员。抗
全文:,第五营特派员,第七师第五十七团政治处组织股长、代理主任,营政治教导员,皖南支队独立团政委。在皖南事变中带领部队浴血奋战,坚守阵地昼夜,掩护领导机关撤退。突围后,坚持在皖南山区打游击一个多月,历尽艰险
习近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53.6~)男,1953年6月出生于北京市。1969年在陕西省延川县插队,曾任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197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1979年毕业,后在国务院办公厅、军委办公厅(转为现役军人)工作,任耿飚同志处秘书。1982年起先后任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书记兼武装部第一政
全文:大学校长、福州军分区常委第一书记。1996年4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1999年8月任福建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2000年1月在福建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在厦门任职期间,协助市长主持日常工作,兼主编《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编制厦门特区计划单列方案。
郑家麟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43.2~)男,1943年2月生于福建省厦门市。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至1961年先后就读于厦门市第二中心小学、厦门市第六中学和厦门双十中学。1961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工程化学专业。1967年7月大学毕业并留校待分配。1969年开始在福州军区
全文: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工程化学专业。1967年7月大学毕业并留校待分配。1969年开始在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团(江西鲤鱼洲垦殖场)工作。1970年到江西省水电局罗湾水电站工作。1971年调
叶有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叶有挺岁就学于母舅李际家,际系明崇祯壬午(1642)岁贡,见有挺“气格殊尤,天姿爽朗”,因慰其妹曰:
全文:,”。 叶有挺岁就学于母舅李际家,际系明崇祯壬午(1642)岁贡,见有挺“气格殊尤,天姿爽朗”,因慰其妹曰:“叶氏有子矣!汝虽寡,无伤也,吾犹及见甥之成立也”叶有挺十二岁应童子试,即拔补童子员,崇祯十一年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冯邦彦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性别:                           男                                                                                                      籍贯:  广东          
全文:                                                                                   主要论文:                      1.《香港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研究〉,1989年第4期 2.《论港元联系汇率制
范式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原名范志明,字涤凡,号耀卿,1909年6月生于寿宁鳌阳。 范式人立志“拯民于水火”,故改名“拯民”、“洪泽”,1931年参加了叶秀藩组织的赤色农会,次年10月经叶秀藩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寿宁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1933年春,他参与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武装组织——红带会。同年4月因身份暴露
全文:工作。 范式人是闽东创建工农红军、苏维埃政权和革命根据地的杰出领导人之一。1934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团成立,他历任指导员、教导员和闽东苏维埃政府委员等职。转战闽东及闽浙边地区,打击国民党
周孝培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字震,一八九三年生,本县斜滩镇人。先代家境小康,至其父手寒落。童年曾在私塾读书,十二岁随父迁居福州,入闽县小学肄业,十五岁考入全闽高等学堂。在学时,老师教读《饮冰室文集》,讲解中外时事,知清廷腐败,外侮频仍,乃隐怀革命报国之志。辛亥福州光复后,他毅然投奔学生北伐军,出发往南京。公元一九一二年民国成
全文:字震,一八九三年生,本县斜滩镇人。先代家境小康,至其父手寒落。童年曾在私塾读书,十二岁随父迁居福州,入闽县小学肄业,十五岁考入全闽高等学堂。在学时,老师教读《饮冰室文集》,讲解中外时事,知清廷腐败
刘国光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刘国光,经济学家,1923年11月23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简 介:1946年毕业于云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旋即转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助教。1948年9月转到南京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51年被派往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教研室当研究生,1955年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后,
全文:刘国光,经济学家,1923年11月23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简 介:1946年毕业于云南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旋即转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助教。1948年9月转到南京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51年被派往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教研室当研究生,1955年获副博士学位。回国后,入中国科学院(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所学术秘书、研究室主任、《经济研究》杂志副主编和主编、副所长、所长等职务。1975年-1980年被借调参与中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1981年1982年期间,兼任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1982年-1993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和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93年11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期间1993年-1998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大学教授。曾任国家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会长等职。1988年5月27日被波兰科学院院士大会选为该院外国院士。2001年9月20日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大会选为该院荣誉博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著有《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主编有《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若干理论问题》、《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等。评 价:刘国光教授是当代中国最著名和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多年来,他潜心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成就非凡。特别是1978年以后,在兼收并蓄现代东、西方经济理论科学成果的基础上。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管理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精辟而深邃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建议。对促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早在1979年,在被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圈定为“标兵文章”并在党内传阅学习,后来发表于《经济研究》的《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一文中,他就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对经济模式进行根本性变革,对旧体制的弊端进行透彻的批判,对斯大林的集权主义经济学进行有效的排除;新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必然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道路,计划应是指导性计划,主要调节宏观层次,市场主要调节微观层次等;这些观点为后来中国理论界确立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模式作出了前瞻性贡献。1982年9月,在发表于《人民日报》的《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一文中,他率先提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买方市场”将逐步形成,价格趋向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的观点;这一观点当时曾受到保守观点的批判,但后来改革的实践证明了它的正确性。1984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过热”现象和政策性通货膨胀势头,他和一些经济学家敏锐地洞察到这将妨碍经济建设和改革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为改革创造相对宽松环境”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在1987年我国理论界和宏观决策界就1988-1995年中期改革思路的讨论中,针对当时部分同志主张改革和发展都要快速推进、用“适度通货膨胀,支持高经济增长的论点,在他主持和倡导下,以他为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提出了以整顿经济秩序、治理通货膨胀、有选择地深化改革的著名的“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这一思路的正确性已被1988年7—8月的抢购风潮和1988年9月以后实施的“治、整、改策略”从反、正两方面予以证实。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进入新阶段后,针对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吨,他又率先提出,国民经济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经济必须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经济体制的选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和更新,应成为经济工作始终关注和决策的重要内容”。此外,他在诸如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国家宏观调控、金融体制改革等几乎每一个改革方面都有重要的利润建树。由于他的理论正确反映和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际,使之不仅广为经济学界所推崇,而且成为直接影响政府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决策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他本人则成为一名具有超前改革意识的政府高级顾问和经济掌界德高望重的—代宗师。刘国光教授治学严谨求实,他强调,经济学研究应与中国的具体实践、与当代市场经济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他的信念和目标是为富国强民而探索真理、追求真理、坚持真理。虽然他在学术界上已硕果累累,他仍在追求经济科学真谛的道路上孜孜以求、奋进不止,利用繁忙的公务之余、频繁的应邀讲学之隙,研判经济形势、剖析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坚持不懈地为推进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而无私地奉献其渊博的智慧。主要著作:《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问题》、《南斯拉夫的计划与市场》、《论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苏联东欧几国的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刘国光选集》、《中国经济大变动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改革、稳定、发展》、《刘国光经济文选》、《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经济走向一宏观经济运行与微观经济改革》、《中国经济运行与发展、《刘国光自选集》、《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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