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红军女战士。四川营山人。1931年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营山县苏维埃内务委员会代理主席、县妇女部长、营山妇女独立营营长。1934年在巴中保卫局工作,不久调任川陕省苏维埃卢森堡经济公社社长。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长征。1936年参加西征军,任前进剧团剧务股长。后被马步芳骑兵逮捕,押到甘肃张掖。1937年经党组织营救出狱,留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同年与谢觉哉结婚。1940年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机要秘书、延安市妇联主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机要秘书。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文书科科长、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司法行政处副处长,当选为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离休后,任全国老龄委员会委员、谢觉哉文集整理组组长、全国妇联妇女运动历史编纂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校外辅导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男,汉族,1930年7月生于北京。幼从家叔陈林斋学画,15岁时就有作品在北京荣宝斋展出。1950年参加北京中国画研究会任常务理事。有的作品入选全国第一、二届国画展,1952年参加中国“建国瓷”的设计,绘制工作,1953年到中国历史博物馆从事考古发掘和古画、壁画的复制、摹绘工作,由个人或与人合作绘编的有《望都汉墓壁画》《信阳楚墓图录》《邓县彩色画像砖中》《国历代服饰研究》等。复制的古漆器和六朝壁画摹本刊入日本出版的《世界美术全集》。国画创作早期以人物为主,后专攻山水,兼作松、竹、梅等。作品笔墨浑厚,意境开阔,富有表现力。有的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展出,并被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日本长崎现代美术馆、加拿大多伦多墨泉博物馆收藏。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工笔重彩画会副会长,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顾问,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