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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23— ),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国光赴四川求学,中学时代就开始接触马列主义书籍。1941年他考入西南联大,攻读经济学,参加过学生民主运动。1946年大学毕业后,刘国光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教。1948年到南京社会研究所
全文:(1923— ),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国光赴四川求学,中学时代就开始接触马列主义书籍。1941年他考入西南联大,攻读经济学,参加过学生民主运动。1946年大学毕业后,刘国光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教。1948年到南京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开始他的科研工作生涯。 1951年,刘国光去苏联留学,在莫斯科国立经济学院当研究生,1955年他写的学位论文《国民经济计划中的物资平衡》被通过并获得副博士学位。刘国光回国后继续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先后担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并曾兼任过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刘国光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他在社会主义再生产、国民经济计划平衡和经济体制问题等领域,撰写了大量专著、译著、论文、调查报告、内部研究报告,计100多种、数百万字。 他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50年代,他在调查研究我国计划平衡经验的基础上写出的调查报告,以及60年代初参加国家计委组织撰写的《十年计划工作总结》,其中由他主笔写的有关积累消费、综合平衡问题,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计划平衡工作中的失误所作的深刻分析和正确判断,至今仍有重要参考价值。粉碎“四人帮”以后,他较早在考察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经济体制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1978年,他提出了综合平衡与经济体制的相互关系问题;接着又提出了“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主张,就是利用与价值范畴有关的经济杠杆来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他还提出了将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正确结合,避免管理方法的“单打一”。1979年春,他与人合写的专题论文《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在国内外经济学界产生了一定影响。 刘国光认为,生产目的反映了社会生产关系最本质的东西,而离开了生产目的,劳动的社会性质也就无从分析清楚。从生产目的出发来研究这个问题是符合马克思的方法的,马克思正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出发来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的。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概念时,注意的不是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物质特性方面,而是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特别是其交换价值方面;重在看它所提供的交换价值是否超过资本家偿付的可变资本价值从而为他带来一个“剩余价值”。这种研究方法应该为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时所遵循。 每个社会主义企业和每个劳动者,不管从事的是物质生产还是服务性劳动,只要能为社会提供纯收入,这个企业就是生产性企业,这个劳动者就是生产性劳动者。反之,则不能叫做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性企业或生产性劳动者。刘国光认为,这种方法对于观察和促进社会主义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种具有实践意义的重要工具。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理所当然地把那些效率低、浪费大的亏损企业当作“非生产性企业”对待,从而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关、停、并、转;对于许多不提供纯收入(剩余劳动产品价值)而靠吃国家吃社会来维持其活动的非物质生产单位,今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任务,就是对这些单位按不同情况尽可能创造条件实行企业化,转而为国家提供纯收入。 刘国光主张根据生产劳动一般计量一国的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他认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不能消除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马克思语),因此,劳动特殊与劳动一般的基本内涵应该是一致的,只是前者着眼于生产关系,后者着眼于生产力,二者范围不尽相同。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总量,表现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规模、经济实力和经济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总的生产能力的指标,基本上是属于生产力范畴下面的统计概念。在计量一国的社会生产总量时,不仅要包括这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生产,也要包括其他经济成分的生产;不但要从时间上考虑不同年份对比的需要,也要从空间上考虑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国家之间对比的需要。因此,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总量的计量口径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可比性,而不受劳动的社会形式变化的影响。如果以具有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劳动概念(劳动特殊)作为计量依据,其结果必然不完整、不稳定、不能进行历史的国际的对比。因而他主张以劳动一般计量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刘国光强调了马克思关于从事非物质生产的劳动一般不属于生产性劳动的观点。 对于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关系,刘国光认为,“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起点和基础”的命题含义不清。因为,在某些意义上,它是正确的,而在另一些意义上则不能这样说。首先,如果把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当作两类社会生产理解,那么只是在历史发生意义上,命题才是对的。但是,当扩大再生产类型的社会再生产已经立足于自己的基础上时,命题就不成立了。其次,如果把简单再生产看成是一个理论的抽象,命题就是正确的。但是,在理论分析中,由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的“过渡”一旦完成,那么,扩大再生产的进一步运行,就不再以简单再生产为起点和基础了。再次,把简单再生产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现实因素”看待,命题说得通。但是,本期再生产是以扩大的规模还是以上期原有的规模进行,完全不取决于上期的再生产是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而是取决于上期总产品各要素的构成和组合。 刘国光深入研究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他认为,从十月革命到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可以按计划和市场这两种调节方式在经济运行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概括为五种类型的经济模式: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改良的集中计划经济,含有市场机制的计划,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他对我国原有体制的特点及改革的目标、模式、设想作了有益的探索。他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模式(发展模式和体制模式)的转换关系问题,使人耳目一新。他提出要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他不仅研究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及其条件,而且研究了计划调节作用的正确发挥,并坚持主张不能把计划经济等同于指令性计划,认为不能因过去在计划工作上有缺陷,就否定计划经济,也不能只强调计划的权威性而忽视其科学性。 刘国光认为,由单一的计划调节体制转变为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调节体制,是一种分权化的改革。为了要有一个买方市场,就要使社会生产略大于社会的直接需要,使商品供给大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因此要控制积累和消费所形成的购买力。这正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刘国光提出把外国关于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的提法借用于社会主义,作为划分国家经济权限与企业经济权限的界限。他认为,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结构变化等重大问题,应由国家来管;只与企业以及企业周围局部有关的经济活动由企业来管。这比孙冶方提出的以资金价值量为界限来划分,扩大再生产由国家管,简单再生产由企业管的观点,又有新的发展。刘国光还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角度,联系经济效益来探索了这个问题,力图揭示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内在联系。 刘国光还探讨了特区经济问题,他认为,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战略阶段:一是从建立特区到目前,为草创阶段或奠基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创造一个初具规模的投资环境并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摸索一套初见成效的经验;二是从目前到1990年前后,为开创阶段或成型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实行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转化,达到资金来源以外资为主,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同时实现产业结构以贸易为主向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的转化;三是从1990年前后到本世纪末,为进一步提高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完成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完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化,使高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适当比重。他还就第一战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坚定树立转向思想,适当控制特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进一步解决特区体制和优惠政策问题。主要著作 《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三联书店1980年版 《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若干理论问题》(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若干理论与实际问题的探索》,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苏联东欧几国的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展望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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