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福建古田人。1936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生物系,1939年获该校动物学硕士学位。曾任福建协和大学副教授。1949年获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建国后,历任福建师范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教授、生物系主任、副校长,中国动物学会常务理事,福建动物学会第一至三届理事长,中国两栖爬行动物学会第一届副理事长、第二届理事长,高等学校理科生物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60年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长期从事动物学及发育生物学教学与研究。对中国两栖爬行类生物学、两栖类、家禽杂交受精机理、核质关系等有较深研究。著有《脊椎动物学》、《福建的蛇类》。
男,一九○五年生,晋江安海人。现为台湾立法委员。上海群治大学法科毕业,中训团党政高级班一期、“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七期结业。曾任国民党福建安溪、海澄、漳浦、宁德、甘肃榆中等县县长,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国民党驻菲律宾总支部执行委员兼书记长,甘肃《民国日报》社长,福建四区、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去台初期曾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书记长。现为台湾立法委员、台湾省“中菲文化社经济协会”理事长。著有《地方自治纲要》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