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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全文:

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李步云 男,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法理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包括独著与合著):  《法制、民主、自由》  《新宪法简论》  《权利与义务》  《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  《宪法比较研究》  
全文:

李步云 男,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法理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包括独著与合著):  《法制、民主、自由》  《新宪法简论》  《权利与义务》  《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  《宪法比较研究》  《立法法研究》  《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等。  代表作是《走向法治》。

卢建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辉(1979-),女,汉族,河南漯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全文:

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辉(1979-),女,汉族,河南漯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李步云 男,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法理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包括独著与合著):        《法制、民主、自由》        《新宪法简论》    
全文:

李步云 男,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法理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曾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包括独著与合著):        《法制、民主、自由》        《新宪法简论》        《权利与义务》        《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        《宪法比较研究》        《立法法研究》        《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等。        代表作是《走向法治》。

卢建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安赛尔〔M. ANCEL〕及克里斯蒂娜·拉塞杰夫人〔C. LAZERGES〕, 19
全文: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现任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干事。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在该系研究生班毕业。1949年参加革命,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法所理学研究室主任,1986—19
全文: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现任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干事。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在该系研究生班毕业。1949年参加革命,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法所理学研究室主任,1986—1988年在美国讲学与研究。长期致力于法理学与宪法学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1984年)、《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作,红旗出版社,1984年)、《权利与义务》(合作,人民出版社,1986年)、《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合作,法律出版社,1987年)等。
杨国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杨国华,男,1965年3月生,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任WTO法律处处长,负责与我国有关的WTO争端解决事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澳大利亚BondUniversity“全球贸易与金融中心
全文:杨国华,男,1965年3月生,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任WTO法律处处长,负责与我国有关的WTO争端解决事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澳大利亚BondUniversity“全球贸易与金融中心”高级研究员。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评选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主要著作有:《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研究》、《中美经贸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中国加入WTO法律问题专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专题研究》、《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等。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李步云,湖南娄底人。副研究员。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年毕业于该系研究生班。年参加工作。年后,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著有《法制、民主、自由》、《新宪法简论》;合著有《权利与义务》、《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
全文:李步云,湖南娄底人。副研究员。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年毕业于该系研究生班。年参加工作。年后,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著有《法制、民主、自由》、《新宪法简论》;合著有《权利与义务》、《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法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学点宪法知识》、《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等。发表有法学论文余篇。
林光祖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林光祖,福州人,年毕业于福建学院法律系,长期在厦门大学任教,为经济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业经济、经济法。出版专著《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国外商业》,合作撰写《台湾民商事法研究》。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台湾法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全文:林光祖,福州人,年毕业于福建学院法律系,长期在厦门大学任教,为经济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商业经济、经济法。出版专著《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国外商业》,合作撰写《台湾民商事法研究》。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台湾法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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