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红军女战士。四川营山人。1931年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营山县苏维埃内务委员会代理主席、县妇女部长、营山妇女独立营营长。1934年在巴中保卫局工作,不久调任川陕省苏维埃卢森堡经济公社社长。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长征。1936年参加西征军,任前进剧团剧务股长。后被马步芳骑兵逮捕,押到甘肃张掖。1937年经党组织营救出狱,留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同年与谢觉哉结婚。1940年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机要秘书、延安市妇联主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机要秘书。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文书科科长、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司法行政处副处长,当选为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离休后,任全国老龄委员会委员、谢觉哉文集整理组组长、全国妇联妇女运动历史编纂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校外辅导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男,汉族,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195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宁夏固原民族师范学校讲师。在长期的作文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在《作文互批互改好处多》一文中提出的一些较完整系统的主张和做法得到了专家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它对于改革作文教学现状,提高作文教学质量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和可行性;曾获首届全国中师青年教师教育科研论文大奖赛二等奖,和宁夏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另外,他还编写(合著)了《中师文选鉴赏辞典》,负责编写说明文赏析部分内容;已于1991年由广西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深受广大中师学校师生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