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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胡锡衷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26年5月生。福建屏南人。1950年毕业于福建医学院。福建医学院教授、第一届卫生部医学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会全国委员。主要从事诊断学、内科学循环系的教学工作。出版了《容易忽视的心血管病》、《心血管病诊断与治疗》等四部著作;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的“直背综合症的临床研究”获福建
全文:1926年5月生。福建屏南人。1950年毕业于福建医学院。福建医学院教授、第一届卫生部医学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会全国委员。主要从事诊断学、内科学循环系的教学工作。出版了《容易忽视
殷慕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1924年9月生,江苏省武进县人,大学毕业。现为福建省宁德地区第一医院主任医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10篇,其中《乌梅丸治疗胆道蛔虫病》获卫生部银质奖章。
全文:

男,1924年9月生,江苏省武进县人,大学毕业。现为福建省宁德地区第一医院主任医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10篇,其中《乌梅丸治疗胆道蛔虫病》获卫生部银质奖章。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仁,字静慈利人。父孙开华,曾任福建提督。以父荫,为候补,迁厦门提督。后改任第十镇统制,于厦门举兵响应辛亥武昌首义。福建光复,被推为都督。二次革命时宣布福建反袁独立。讨袁失败,被地方军阀挤垮,去都督职。回长沙,与慈利人姚某合资营石门雄黄矿公司。遭地方军阀干预,公司倒闭。晚年隐居福州。
全文:仁,字静慈利人。父孙开华,曾任福建提督。以父荫,为候补,迁厦门提督。后改任第十镇统制,于厦门举兵响应辛亥武昌首义。福建光复,被推为都督。二次革命时宣布福建反袁独立。讨袁失败,被地方军阀挤垮,去都督职。回长沙,与慈利人姚某合资营石门雄黄矿公司。遭地方军阀干预,公司倒闭。晚年隐居福州。
卢建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全文:

卢建平(1963-),男,汉族,浙江桐庐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仁约清末民初将领。字静珊。湖南慈利人。福建陆路提督孙开华之子。因功为福建候补台。历任福宁镇总兵,陆军武备学堂总办,长门统领。新军成立,任陆军第十镇统制官。清宣统三年七月任福建水陆提督。辛亥革命后,于年月出任福建省第一任都督。年底为福建镇守使李厚基所驱。入京。年月任将军府永威将军。$图片$
全文:仁约清末民初将领。字静珊。湖南慈利人。福建陆路提督孙开华之子。因功为福建候补台。历任福宁镇总兵,陆军武备学堂总办,长门统领。新军成立,任陆军第十镇统制官。清宣统三年七月任福建水陆提督。辛亥革命后,于年月出任福建省第一任都督。年底为福建镇守使李厚基所驱。入京。年月任将军府永威将军。$图片$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864—?)湖南慈利人。字静珊。曾历任福建候补台、福宁镇总兵、福建武备学堂总办、福建巡防营统领、福建新军第十镇统制、福建提督等职。辛亥革命时被推任为福建都督。1913年12月调任为参政院参政。1922年7月授将军府承威将军。
全文:(1864—?)湖南慈利人。字静珊。曾历任福建候补台、福宁镇总兵、福建武备学堂总办、福建巡防营统领、福建新军第十镇统制、福建提督等职。辛亥革命时被推任为福建都督。1913年12月调任为参政院参政。1922年7月授将军府承威将军。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仁,字退庵,号静山。湖南慈利人。早年参加中法战争。年赴日本参观军事演习兼考察陆军教育。归国后,开办福建武备学堂,任总办。年为福建提督。后加入同盟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福建都督。后曾任黎元洪总统府高等顾问、永威将军。
全文:仁,字退庵,号静山。湖南慈利人。早年参加中法战争。年赴日本参观军事演习兼考察陆军教育。归国后,开办福建武备学堂,任总办。年为福建提督。后加入同盟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被任命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福建都督。后曾任黎元洪总统府高等顾问、永威将军。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867—1935),湖南慈利人,字退庵,号静珊,一作静山。荫生出身。清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时,秘密接济台湾守军,因被委为前敌营务处,屡迁道员。后历任福建武备学堂总办、福宁镇总兵、陆军第十镇统制、福建提督。宣统三年(1911)参与领导福建光复,被举为都督。“二次革命”时,一度宣布独立。19
全文:(1867—1935),湖南慈利人,字退庵,号静珊,一作静山。荫生出身。清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时,秘密接济台湾守军,因被委为前敌营务处,屡迁道员。后历任福建武备学堂总办、福宁镇总兵、陆军第十镇统制、福建提督。宣统三年(1911)参与领导福建光复,被举为都督。“二次革命”时,一度宣布独立。1917年任黎元洪总统府高等顾问。1922年授将军府将军。次年告老回籍。
程德全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程德全,(1860—1930)中国近代政治活动家。字雪楼(或云号雪楼)。四川云阳人。初应乡试不中,赴黑龙江副都统、将军幕府,得同知县衔。1899年入署黑龙汀将军寿山幕,委以银圆局事务。次年中俄战事起,任营务处总办,赴前敌督战,旋奉命与俄国侵略者交涉和议,三次以死自誓,不受侵略军利诱胁迫。后以胆识升
全文:程德全,(1860—1930)中国近代政治活动家。字雪楼(或云号雪楼)。四川云阳人。初应乡试不中,赴黑龙江副都统、将军幕府,得同知县衔。1899年入署黑龙汀将军寿山幕,委以银圆局事务。次年中俄战事起,任营务处总办,赴前敌督战,旋奉命与俄国侵略者交涉和议,三次以死自誓,不受侵略军利诱胁迫。后以胆识升道员,齐齐哈尔副都统、署黑龙江将军,黑龙江巡抚。1909年任奉天巡抚,次年调江苏巡抚。武昌起义爆发后,初曾抵制革命,镇压江苏反清斗争,电请清廷改组内阁,宣布立宪,旋因上海等地先后光复,见大势已去,乃宣布江苏独立,自任都督。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任内务总长,与章炳麟等组织统一党、共和党,任理事。袁世凯窃国后,复任江苏都督。宋教仁被刺后,审理其案,公布案情,遭袁世凯疑忌。“二次革命”中,被迫宣布江苏独立,革命受挫,复取消独立。后寓居上海,不问世事,唯诵经礼佛。著有《程中丞奏稿》、《抚吴文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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