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图书 期刊 报纸 图片 人物 视频 文库
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相关搜索词
左丰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18·11·13—) 原名左洪米,江西铅山人。1931年加入共青团,任铅山二区团区委儿童团书记。1932年2月调闽北苏区首府崇安从事领导团的工作,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闽北团
全文:(1918·11·13—) 原名左洪米,江西铅山人。1931年加入共青团,任铅山二区团区委儿童团书记。1932年2月调闽北苏区首府崇安从事领导团的工作,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闽北团
郑家麟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工程化学专业。1967年7月大学毕业留校待分配。1969年开始在福州军区
全文: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工程化学专业。1967年7月大学毕业留校待分配。1969年开始在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九团(江西鲤鱼洲垦殖场)工作。1970年到江西省水电局罗湾水电站工作。1971年调
陈得芝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陈得芝(1933~)  中国历史学家。福建霞浦人。1933年11月3日生。1956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1960年同校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现任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元史研究室主任,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1979年当选为中国中亚文化研究协会理事,中国蒙古史学会理事,1983年当选为中国元史研究会
全文:学术委员会委员。1979年当选为中国中亚文化研究协会理事,中国蒙古史学会理事,1983年当选为中国元史研究会副会长。  陈得芝长期从韩儒林研究蒙古史、元史,担任教学和培养研究生工作。开设过中国古代史、元史
林玉玲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1938年生。1956年参加工作,共产党员。现为广西百色地区东笋储蓄所主任。1991年被评为全区工行“十佳储蓄员”和全国工行“优质服务标兵”。    东笋储蓄所位于百色城郊七公里的厂矿山区,是离支行最远一个所,那里生活条件艰苦,职工纷纷要求调出,所里工作很被动,存款老上不去。支行领导为了改变这个
全文:。林主任看到后,一边安慰她,一边耐心地翻找帐页,经过查阅几千帐页,终于查到了失者的帐卡立即给她办理了临时挂失手续。林玉玲还经常教育职工保持清正廉洁,对储户存款时多交的款如数退回。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陈文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陈文华(1910~1935)字春舫,又字浩卿。 陕西宁羌(今宁强)人。1926年入大安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读书,积极参加其长兄陈锦章组织的天足会、剪辫会等活动。同年,由 陈锦章介绍加入 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组织在汉中地区发展的第一个党员。   1927年,陈考入汉中省立第五师范学校。19
全文:鄂豫皖西进的红四方面军。红四方面军进入城固、西乡一带休整时,他们组织群众慰劳红军,向红四方面军介绍敌情、社情、民情,为红四方面军进军川北、回师陕南,创建和巩固川陕苏区做出了重大贡献。1933年4月1日红
甘景镐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甘景镐,著名化学家,福建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1915年4月1日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 甘景镐1935年1月福建协和大学毕业。1938年入前教育部大学医学师资班,学习生化专业。1937~1940年在福建省医学院任教,1946~1950年在福建省农学院、协和
全文:甘景镐,著名化学家,福建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1915年4月1日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 甘景镐1935年1月福建协和大学毕业。1938年入前教育部大学
洪永安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洪永安 (1845-1914),字梓青,商城县汪岗乡人。同治元年(1862)应征投多隆阿行营,追随穆图善西征甘、陕,镇压捻军及回民起义。因勇猛,由守备、游击、参将升至副将,加总兵衔。光绪五年(1879年)八月,穆图善任福州将军,洪梓青率旧部随从赴闽,管带凯字左营,驻守长门炮台。光绪十年(1884年)
全文:炮台,指挥群炮齐轰法舰亲燃巨炮击沉法舰一艘,余舰溃逃。捷报至京,清政府以"绷僧巴图鲁"记名,简放福建总兵。是年十一月,清政府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洪梓青积极支持左的防务措施,分拨兵勇驻闽江
肖贻昌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汉族, 1927年12月20日生于福建省福安县,1957年7月厦门大学海洋生物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现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擅长海洋浮游动物生态;海洋环境保护;毛鄂动物分类和生。态英语熟练;俄语一般。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海路7号,电话:286022。学术团体、社会任职情况:中
全文:,日本东京大学海洋研究所等;1984.12—1985.5,应邀参加联邦德国“北极星”号84/85年度南极考察留联邦德国短期工作,合作研究,联邦德国极地研究所等。学术代表作:黄海浮游动物的基本生态特点
林正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汉族,1949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藤桥镇,1969年开始从事教育事业,1981年进修于温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83年毕业后回原校藤桥中学继续任教高中语文,1989年任教导主任兼语文教研组长,是温州市中语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瓯海文史委员,瓯海文联成员。现任学校校长、书记。    舌耕
全文:》的教学论文被《中国当代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选》评为优秀论文选入该书。从93年到96年,他还写了《小言论的写作教学》、《以实写虚法试探》、《“引用”与“作文”》、《要选准选好作文角度》、《材料作文一我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