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图书 期刊 报纸 图片 人物 视频 文库
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相关搜索词
吴国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副主任医师。男,1953年4月出生,江苏 高邮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现任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放射肿瘤科主任。兼 任中国抗癌协会小儿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抗 癌协会理事,中华医学会上海放射肿瘤学分会委员。 主要贡献:主持放射肿瘤科医疗,教学等日常工 作
全文:,supp1.2abstract。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有《复发性多软骨炎》(《临床免疫与实验》1980〈11卷)、《超分割放疗治疗颈部巨大肿块近期疗效观察》(《上海医学》1996〈10〉第19卷)、《53例患者舌
王定国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王定国,四川营山人,1913年生,1933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随红四方面军长征。在此期间,曾任营山妇女独立营营长、川陕省苏维埃“卢森堡。经济公社社长等职。1936年10月随西路军前进剧团西渡黄河,后在一次执行慰问任务时被马步芳队伍所俘并押送到了西宁,在西宁仍坚持斗争,参加了营救张琴秋等
全文:手中。字条上写着:。中国工农红军已改编为八路军,在兰州设有办事处,地址是兰州1南滩街五十四号,朱良才同志在那里接应你们。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同志,可先到甘州福音堂医院治病。到福音堂医院后,在后门敲三下
叶有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618~1675)字贞孚,号果庵,本县犀溪乡犀溪村人。有挺六岁丧父,其母李淑,勤俭持家,“克孝于姑”,抚养孤儿成长,“令之负笈从师”。清知县饶崇秩,因此为李淑“申宪,给匾‘节庇兰馨,”。 叶有挺九岁就学于母舅李际家,际系明崇祯壬午(1642)岁贡,见有挺“气格殊尤,天姿爽朗”,因慰其妹曰:
全文:康熙廿二年,(1683),果庵先生才由公举崇祀乡贤。他过世后的132年,即清嘉庆十二年180)十二月初八,清廷给他的五世孙叶伊霖,颁发诰命,以“叶有挺原系进士,康熙十三年,耿逆逼授伪职,不屈死……特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陈文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陈文华(1910~1935)字春舫,又字浩卿。 陕西宁羌(今宁强)人。1926年入大安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读书,积极参加其长兄陈锦章组织的天足会、剪辫会等活动。同年,由 陈锦章介绍加入 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组织在汉中地区发展的第一个党员。   1927年,陈考入汉中省立第五师范学校。19
全文:鄂豫皖西进的红四方面军。红四方面军进入城固、西乡一带休整时,他们组织群众慰劳红军,向红四方面军介绍敌情、社情、民情,为红四方面军进军川北、回师陕南,创建和巩固川陕苏区做出了重大贡献。1933年4月1
林仲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林仲虎,福建宁德(今属福建省)人,字景瞻,号定窗,生卒年不详。是南宋宁宗赵扩嘉泰二年(1202年)壬戌科武举第一名。该科录取武进土人数不详,录取正奏名文进士439人,文状元是傅行简。林仲虎自幼喜读兵书,嗜好弓马、刀枪。成年后,他先以武举魁漕选,夺得宋宁宗赵扩庆元二年(1196年)丙辰科武举第二名。六
全文:林仲虎,福建宁德(今属福建省)人,字景瞻,号定窗,生卒年不详。是南宋宁宗赵扩嘉泰二年(1202年)壬戌科武举第一名。该科录取武进土人数不详,录取正奏名文进士439人,文状元是傅行简。林仲虎自幼喜读兵书,嗜好弓马、刀枪。成年后,他先以武举魁漕选,夺得宋宁宗赵扩庆元二年(1196年)丙辰科武举第二名。六年后,再应武举,终于如愿以偿,成为武状元。林仲虎取得第二名后,正遇朝中大臣林桷出使金国谈判,林桷欣赏他的才干,请求朝廷让林仲虎做他的副手一同前往。到金国后,金朝官员一面以势压人,一面利诱、收买出使人员,妄图使宋朝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面对这一切,忠肝义胆的林仲虎挺身而出,揭露了对方的阴谋,维护了大宋王朝的利益。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长期与宋国为敌的金国,由于受到其北方蒙古部落的骚扰,连年交战,国势趋弱,这时,宋朝的权臣韩皖胄认为这是自己建立功名的大好时机,开始着手北伐,他先下令积累财富,又下令吴曦在四川招募兵勇,编练新兵,并从国库中拿出万两黄金,以作奖赏之用。这些措施得到了抗金名士、主战派代表卒弃疾的支持,开禧二年(1206年),为了探明金国的虚实,韩促胄派礼部侍郎李壁以贺生辰使的身份出使金国,林仲虎作为李壁的副手再次出使金国。出使途中,林仲虎发现某地的光武庙中画的人家全都左臂裸露,就对接待他们的官员说:“光武帝本为华夏正统,裸露左臂,不是正统王朝的时尚。”当地官员很惭愧,虚心地接受了批评,并表示修改画像。渡过黄河以后,有消息传来,说金国发生了内变,众人听罢,惶恐不安,感到现在前往必是凶多吉少,想退回国内。看到此行将要有辱朝廷使命,林仲虎非常镇定,他激励大家道:“我们本是朝廷命官,肩负着朝廷的使命,身为大丈夫,要做顶天立地的英雄。我们此去,最坏的结局,不过是有死而已,死可名留青史,而贪生则要为后人讥笑、耻骂。”在稳定了众人的情绪后,林仲虎又向李壁上陈三条汁策,以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应变之策。到达金国,众人发现金国朝内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心中自是安定下来。对宋朝使臣的来到,金朝廷自要设宴招待一番。但设宴招待之时,恰巧是宋朝宣仁皇后的忌日。金国人豪爽,极善饮酒。宴会上,金国官员频频举杯劝酒,林仲虎严守宋朝习惯,坚决地推辞掉了金国人敬酒,整个出使期间,滴酒未沾。归国后,林仲虎将看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虽然金国与蒙古国作战,国力消耗很大,但如果宋朝出兵,仍没有取胜的把握,他上奏朝廷道:“喜欢因循守旧的人,难免有着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极力主张进取的人,却又没有什么谋略。为今之计,应当强调做事要有成功率,要谨慎从事,发而必中,不可轻易出师,以免败后行苟且之事……”然而林仲虎的正确见解,非但没有得到朝廷的理解,反而触怒了当朝专权的大臣,他被贬出朝廷,出守浮光。宋、金开战,金兵围困和州,朝廷命林仲虎与戚拱攻击敌人,以解和州之围,骑兵首领戚拱与仲虎意见不一致,戚拱不顾大局,径自从历阳移戍采石。林仲虎看到战局不利于宋朝,力请于朝,乞求朝廷命令骑兵部队策应,朝廷迅速调来千余人的增援部队,并将一种射程远,威力大,利于守城作战的武器——强弩装备给林仲虎的部队,及时打败了敌人的进攻,极大地配合了和州保卫战,这场战争,宋、金两国打打谈谈,谈谈打f丁。为了加强谈判力量,宰执举荐林仲虎为使臣,以右骑:卫中郎将身份充通谢副使前往金国。这是林仲虎第三次出使金国,但行至维扬,由于淮西失守,朝廷令仲虎一行退回国内。林仲虎擅长作文,尤长于诗,十三岁时即能吟诗作赋,他著有《百将诗》、《出疆唱酬集》传于世。《宋诗纪事补遗》收录有他的《出疆》诗一首:去时不敢留姓名,一身万里鸿毛轻。征鞭不返长淮水,正恐来者愁此行。吁叹此行良独准,出门儿女更辛酸。平生崛强身是胆,自许虎口能生还。犬羊异种犹人类,惟有肝胆倾相示,此语历历端不诬,毕竟言之无二意,从前鸥鹭奋不飞,机心一动成惊疑,愿言嘻嗑啖儿齿,直到齿落儿不知。林仲虎有一兄长,名仲麟,字景冲,曾在绍熙五年(1194年)的太学考试中,夺得过第一名。庆元年间(1195—1200年),宰相赵汝愚因谗言而被贬出京城,林仲麟同杨宏中、周端朝、蒋傅、徐范等六人愤然上书,为赵汝愚打抱不平,由此忤怒了韩诧胄,被送外编管,林仲麟等威武不屈,为时人称为“庆元六君子”。在《宋史》之《忠义传·杨宏中传》中,林仲麟得到的评价是:“久居太学,忠鲠有闻,咸以不遇而死。”对林仲虎是否是此科状元,不同文献记载不同。《宋诗纪事补遗》第1429页的记载是:“林仲虎……年十三,能属文,以武举魁漕选,嘉泰初廷试第一。”而在《状元大典》第1219页中武状元表中,嘉泰二年的武状元是叶滦。在《八闽通志》第1023页的福州府志中,又是这样记载的:“林仲虎……庆元中应武举廷试第二……”而明嘉靖《福宁州志》卷八则认为他是宁宗庆元二年的武进士,今一并列于此处,以为抛砖引玉,供有关学者做进一步的研究。
刘国光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23— ),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国光赴四川求学,中学时代就开始接触马列主义书籍。1941年他考入西南联大,攻读经济学,参加过学生民主运动。1946年大学毕业后,刘国光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教。1948年到南京社会研究所
全文:(1923— ),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国光赴四川求学,中学时代就开始接触马列主义书籍。1941年他考入西南联大,攻读经济学,参加过学生民主运动。1946年大学毕业后,刘国光到天津南开大学经济系任教。1948年到南京社会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开始他的科研工作生涯。 1951年,刘国光去苏联留学,在莫斯科国立经济学院当研究生,1955年他写的学位论文《国民经济计划中的物资平衡》被通过并获得副博士学位。刘国光回国后继续从事经济研究工作,先后担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并曾兼任过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刘国光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他在社会主义再生产、国民经济计划平衡和经济体制问题等领域,撰写了大量专著、译著、论文、调查报告、内部研究报告,计100多种、数百万字。 他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50年代,他在调查研究我国计划平衡经验的基础上写出的调查报告,以及60年代初参加国家计委组织撰写的《十年计划工作总结》,其中由他主笔写的有关积累消费、综合平衡问题,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计划平衡工作中的失误所作的深刻分析和正确判断,至今仍有重要参考价值。粉碎“四人帮”以后,他较早在考察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经济体制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1978年,他提出了综合平衡与经济体制的相互关系问题;接着又提出了“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主张,就是利用与价值范畴有关的经济杠杆来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他还提出了将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正确结合,避免管理方法的“单打一”。1979年春,他与人合写的专题论文《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在国内外经济学界产生了一定影响。 刘国光认为,生产目的反映了社会生产关系最本质的东西,而离开了生产目的,劳动的社会性质也就无从分析清楚。从生产目的出发来研究这个问题是符合马克思的方法的,马克思正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出发来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的。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概念时,注意的不是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物质特性方面,而是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特别是其交换价值方面;重在看它所提供的交换价值是否超过资本家偿付的可变资本价值从而为他带来一个“剩余价值”。这种研究方法应该为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时所遵循。 每个社会主义企业和每个劳动者,不管从事的是物质生产还是服务性劳动,只要能为社会提供纯收入,这个企业就是生产性企业,这个劳动者就是生产性劳动者。反之,则不能叫做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性企业或生产性劳动者。刘国光认为,这种方法对于观察和促进社会主义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种具有实践意义的重要工具。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理所当然地把那些效率低、浪费大的亏损企业当作“非生产性企业”对待,从而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关、停、并、转;对于许多不提供纯收入(剩余劳动产品价值)而靠吃国家吃社会来维持其活动的非物质生产单位,今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任务,就是对这些单位按不同情况尽可能创造条件实行企业化,转而为国家提供纯收入。 刘国光主张根据生产劳动一般计量一国的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他认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并不能消除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马克思语),因此,劳动特殊与劳动一般的基本内涵应该是一致的,只是前者着眼于生产关系,后者着眼于生产力,二者范围不尽相同。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总量,表现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规模、经济实力和经济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总的生产能力的指标,基本上是属于生产力范畴下面的统计概念。在计量一国的社会生产总量时,不仅要包括这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生产,也要包括其他经济成分的生产;不但要从时间上考虑不同年份对比的需要,也要从空间上考虑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国家之间对比的需要。因此,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总量的计量口径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可比性,而不受劳动的社会形式变化的影响。如果以具有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劳动概念(劳动特殊)作为计量依据,其结果必然不完整、不稳定、不能进行历史的国际的对比。因而他主张以劳动一般计量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刘国光强调了马克思关于从事非物质生产的劳动一般不属于生产性劳动的观点。 对于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关系,刘国光认为,“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起点和基础”的命题含义不清。因为,在某些意义上,它是正确的,而在另一些意义上则不能这样说。首先,如果把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当作两类社会生产理解,那么只是在历史发生意义上,命题才是对的。但是,当扩大再生产类型的社会再生产已经立足于自己的基础上时,命题就不成立了。其次,如果把简单再生产看成是一个理论的抽象,命题就是正确的。但是,在理论分析中,由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的“过渡”一旦完成,那么,扩大再生产的进一步运行,就不再以简单再生产为起点和基础了。再次,把简单再生产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现实因素”看待,命题说得通。但是,本期再生产是以扩大的规模还是以上期原有的规模进行,完全不取决于上期的再生产是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而是取决于上期总产品各要素的构成和组合。 刘国光深入研究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他认为,从十月革命到现在,社会主义经济可以按计划和市场这两种调节方式在经济运行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概括为五种类型的经济模式:军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改良的集中计划经济,含有市场机制的计划,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他对我国原有体制的特点及改革的目标、模式、设想作了有益的探索。他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双重模式(发展模式和体制模式)的转换关系问题,使人耳目一新。他提出要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他不仅研究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及其条件,而且研究了计划调节作用的正确发挥,并坚持主张不能把计划经济等同于指令性计划,认为不能因过去在计划工作上有缺陷,就否定计划经济,也不能只强调计划的权威性而忽视其科学性。 刘国光认为,由单一的计划调节体制转变为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调节体制,是一种分权化的改革。为了要有一个买方市场,就要使社会生产略大于社会的直接需要,使商品供给大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因此要控制积累和消费所形成的购买力。这正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刘国光提出把外国关于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的提法借用于社会主义,作为划分国家经济权限与企业经济权限的界限。他认为,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结构变化等重大问题,应由国家来管;只与企业以及企业周围局部有关的经济活动由企业来管。这比孙冶方提出的以资金价值量为界限来划分,扩大再生产由国家管,简单再生产由企业管的观点,又有新的发展。刘国光还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角度,联系经济效益来探索了这个问题,力图揭示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内在联系。 刘国光还探讨了特区经济问题,他认为,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战略阶段:一是从建立特区到目前,为草创阶段或奠基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创造一个初具规模的投资环境并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摸索一套初见成效的经验;二是从目前到1990年前后,为开创阶段或成型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实行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转化,达到资金来源以外资为主,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同时实现产业结构以贸易为主向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的转化;三是从1990年前后到本世纪末,为进一步提高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完成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完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化,使高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适当比重。他还就第一战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坚定树立转向思想,适当控制特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进一步解决特区体制和优惠政策问题。主要著作 《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三联书店1980年版 《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若干理论问题》(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若干理论与实际问题的探索》,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苏联东欧几国的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展望出版社1984年版
郑永年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
全文: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 中国 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 英国 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    个人简介     郑永年(1962年- ),现任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中国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先后获得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 麦克阿瑟基金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MacArthur Foundation)(1995—1997)和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John D and  Catherine T MacA rthur Foundation)(2003 2005)研究基金的资助。    个人经历     1981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修国际政治。1985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硕士研究生班学习,主修政治理论。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1990年,先后任助教和讲师。1990年考取 美国 普林斯顿大学詹姆斯一麦迪逊奖学金,同年进入该校政治系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政治学博士。同年获取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一麦克阿瑟博士后研究基金,前往 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1996年底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工作。至2005年,历任该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所长 。2005年,被聘为英国诺丁汉大学终身教授。    相关著作     先后出版专著13部。其中,英文着作5部、中文着作8部。英文着作包括《技术赋权 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7);《中国的事实联邦主义改革与中央地方关系的动力》( 世界科技书局,2007);《 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 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和《在中国发现中国民族主义现代化、认同及其国际关系》(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等。主编学术著作11部,主要包括《 改革中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和新世界秩序》和《 中国的开放社会》等。     先后在《比较政治研究》、《政治科学季刊》和《 第三世界季刊》等国际学术刊物 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中国人的民族主义》(1999)和《全球化与中国政府转型》(2003)。与他人合作共同主编了《 改革、立法与困境:中国的政治与社会》 ,出版于2000年;《 南巡与后邓小平时代中国的发展》(2001), 《 后江泽民时代领导集团》(2002), 《 江泽民时代的中国共产党》(2003)。    社会活动     郑永年在进行学术研究的同时,经常在报刊及其它媒体发表自己的评论。他在1997 年到2006年担任过 香港《 信报》的专栏作家,2004年开始在新加坡《 联合早报》撰写专栏。曾在中国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 大国崛起》的大型纪录片中作为专家接受过 采访。他在该片中的一段评论,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引述如下:“所有的以前的国家,崛起中的大国,都是因为它内部的国家制度的健全。所谓的一个国家的外部的崛起,实际上是它内部力量的一个外延。”(第十二集大道行思,原音)“ 在一个内部,自己的国家制度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就很难成为一个大国。即使成为一个大国呢,是不是sustainable,不是可持续的。”(第三集走向现代,原音)。    研究方向     郑永年于 北京大学获得国际关系学士(1985年)、政治科学硕士(1988年),并留校任教;后赴美国留学获 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科学硕士和博士(1995年)。其主要从事中国内部转型及其外部关系研究,主要兴趣或研究领域为民族主义与国际关系; 东亚国际和地区安全;中国的外交政策;全球化、国家转型和社会正义;技术变革与政治转型;社会运动与民主化;比较 中央地方关系;中国政治。    评论文章      郑永年:中国的政治改革向何处去?    郑永年     作者:郑永年     来源:联合早报网     来源日期:2010-10-12     各种迹象表明,目前 中国需要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永恒话题。基本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处于探索 时期。在政治改革遭受挫折之后,中国走上了“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的道路 。在整个九十年代,经济改革是中国的主体性改革,在本世纪初十六大之后,社会改革又成为主体性改革。     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成为主体性改革并不是说政治改革不重要或者不存在。尽管八十年代政治改革不顺利,但领导层始终并没有放弃要政治改革。十五大提出要建立“法治”,把法治作为政治改革的目标。而十七大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政治改革甚至民主化的途径和方法,即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根据这些 既定目标,人们可以把政治改革概括为法治(或者宪政)+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     中国政治改革的左、右派观点     尽管实际改革的需求在上升,但无论是改革话语还是实践层面,中国社会对政 治改革的共识似乎越来越少。从近年来“左”“右”两派的争论及其争论对改革进程的影响来说,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类似 邓小平南巡之前人们“左”“右”两派对 “市场经济”的争论的交织时期。     “左派”和“右派”(或者“自由派”)长期以来对政治改革处于无谓的争论之中。尽管两派的观点正好相反,但思路一模一样,两边针对的都是同一个“稻草人 ”。自由派一谈政治改革总离不开西方式“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他们把西方的看成是普世的。他们看到了中国的问题,就简单以为一旦选择西方道路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或者形象一些说,他们是看着 苹果(西方)骂桔子( 中国),认为桔子没有救了,只有把桔子变成苹果才好。所以中国政治改革的目标就是把“桔子”变 成“苹果”。(应指出,他们中的一些也真诚相信“ 桔子”可以变成“苹果”)。     左派的观点刚好相反。他们立场明确,反对自由派所提倡的一切。在这个阵营中,很多人得了政治改革“恐惧症”。一旦谈及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政治,就如临大敌。左派从心理上抵御民主,认为民主仅仅属于西方,中国并不需要。有些左派甚至把民主化看成是西方针对中国的一个“大阴谋”。(应当说,新左派中的一些人 反对西方式民主,但并不反对民主的创新。)     在很大程度上,无论是左派还是自由派,都是在脱离中国现实情况而空谈。自由派不看中国现实,牢牢抱着西方的民主教条。左派同样没有看到中国所面临的政治改革压力,看不到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一些人过于简单,为了和西方争口气( 争夺话语权),就不想看到中国体制的局限性,过分强调中国改革模式成功的一面, 而刻意忽视这个模式存在的问题。     两派的争论似乎显得越来越空,越来越情绪化。实际的问题在于,如果不进行政治改革,就很难维持现存体制。最严重的是,不进则退。而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条退路。     空谈误国,情绪误国。今天的局面要求人们抛弃并不存在的“ 稻草人”,实事 求是,回到改革开放早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道路。政治改革如何进行 就必须着眼于中国现实。只有正视政治改革问题,才能看到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找到政治改革的有效方法。在一般意义上,笼统地谈论政治改革已经变 得无济于事。      党政改革未尽全功     实际上,从中国本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来看,已经有相当多的经验供人们参考。政治改革要分解。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内容。政治改革的含义远比民主化广,政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而民主化只是其中一种国家制度。再者,民主化本身可以作进一步的分解,例如可以分成选举 民主、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等等。对政治改革的分解可以让人们看到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了解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才能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      邓小平1980年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所提出的基本政治体制 的建设,到今天仍然没有完成。就政治体制的建设来说,政治改革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空间。例如党政关系问题。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八十年代提出党政分 开或者分工,但并不成功。后来不提了,但并不是说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     经过多年的改革,中国共产党从理论上已经从革命党转型成为执政党,但实际上还是一个行政党。在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执政党就是党产生一个政府,产生政府后让政府执政。而在中国,在所有主要方面,都是党亲自执政。党过度卷入行政事务,导致政治事务的“荒凉”。这是执政党作为改革主体其改革能力弱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因为党本身过度卷入行政,政府的管治水平提不高,经常是用政治方法替代专业精神。执政党如果继续忙于行政,不能确立主导政治事务的体制 ,而政府的专业水平不能提高,那么党政纠纷只能导致总体制度的继续弱化。     再如,邓小平以来,中国建立了退休制度,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立“政治退出”(political exit)制度,就是领导人退出政治领域的制度。往往的情况是“ 退而不休”,即使没有了正式的职位,各级领导还是可以用各种方法来干预现任领导的事务,过度地制约着现任领导。这实际上是领导层政治责任不能明确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执政能力。在退休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建立政治退出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政治退出制度的缺失也通过其它途径影响着官员的政治责任。例如,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犯错误的官员经常被从一个职位调到另外一个职位,或者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一会儿,又回来了。     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但政治改革并不能排斥民主化。执政党要通过政 治改革重新确立执政党的改革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现在的统治权很强大,但领导权很单薄。领导权如何得以确立和巩固?领导权是执政党继续领导改革的能力。当强人政治过去之后,执政党的领导权只能通过政治改革来实现。      票决民主应从中央开始     领导权的微弱和中共党内没有改革共识有紧密的关系。党内没有共识和党内民主缺失有关。现在人们把党内民主理解成集体领导,但实际上很容易演变成没有人负责的局面。党内责任制必须得到建立。如何建立?党内民主不可避免,尤其是票决民主。票决民主要确立的是政治责任制。十七大已经在这方面走出了宝贵的一步,加速票决民主的制度化是必然的趋势。                 郑永年   除了政治责任制,党内民主还涉及到一个动员党内改革力量的问题。不是说党内没有改革力量,但党内的改革力量处于分散状态。 邓小平早就强调过,党内要有核心。没有核心,党的领导集体就会变成各种不同利益的组合。如果让不同利益互相制约,那么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这个核心如何形成?在没有政治强人可以指定一个“核心”的条件下,这个核心必须通过党内民主来形成。     在各级地方层面,要大力推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票决民主先要在党内进行,主要解决党内责任制问题和权力交班问题。票决民主会强化中央的合法性和权威。如果票决民主先从地方进行,这会加速中央权威的衰落。地方选举表明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选民,而非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是由选举产生的,而上级政府不是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就是上级政府权威的急剧下降,甚至丧失。相反,如果选举民主从中央开始,则有利于制约地方权力,防止地方主义的崛起。     从现有的村民选举的经验来看,在没有建设好现代国家制度之前,过早引入地方选举民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村民民主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应当好好总结,因为它们反映了选举民主所能出现的变形。例如,在家属势力很大的乡村,民主实际上是有名无实的。此其一。选举出来的机构如何和党的机构共处。此其二。     但是,地方可以先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在这方面民主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 。选举式民主主要是为了产生地方组织或者说地方的接班人问题(或者权力继承问题 )。一旦在地方放开选举,就很难产生一个有效的政府。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是为了改善现存地方政权。预算公开、公民社会建设等等都是地方民主的内容。这方面,地方民主可以大有作为。     同样,政治改革或者民主化也可以发生在处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各种国家政治体制层面。这方面,中国基本国家制度已经存在,改革的目标就 是要改进或者改善。现存制度主要包括人大、政协和司法。 人大和 政协是代表机构。“ 三个代表”理论提出后,人们开始重视人民代表的利益代表问题。这方面有所进步,主要是人大和政协代表的意见表达方面。但是制度和政策层面有很多问题仍有待于解决。例如,如何建立代表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如果代表和其所代表的人民 没有关系,那么代表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何改进代表的产生和代表办法?有人提出人大代表不能以个人身份代表人民的利益,那么人大作为整体又如何能代表人民的利 益呢?就代表方面,一些新的实践正在出现。积极的做法应当是考量如何改进这些实践,而不是简单否定这些实践。因为,否定是产生不了新制度的。      关于司法独立问题     这里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司法独立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但也可以加以理性的讨论。司法不能独立就是司法政治化。这已经产生了无穷的问题。司法是任何社会基本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这个防线如果失守,那么基本社会正义就会 荡然无存。中国目前就面临这样的情况。掌权者可以通过权力,有钱者可以通过金 钱把司法程序“政治化”。     司法系统是中国社会最为腐败的部门之一。社会对政府的不信任主要也体现在司法方面。实际上,如果掌权者或者有钱者可以把司法政治化,人民或者被统治者也可以这样做。人民不相信司法、不服司法,往往通过其它政治化的方式来求助问题的解决,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等等。政府一旦面临这种情况,也就难以 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样,你来我往,法律成为谁也不认同其权威的一纸空文和儿戏。     法律权威得不到确立,国家治理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怎么办?执政党可以控制立 法,但必须让司法相对独立。法律是政治力量意志的体现,这是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反映了法律的现实情况。就是说,政治力量必然把自己的政治意志体现在法律层面。但这可以通过控制立法来达到。如果执政党不满足于某一法律,那么就可以修改法律,甚至废除法律。当然,也可以就新的情况制定新的法律。但是一旦法律到位,那么政治就要休止,就必须让专业法律人员来司法。如果把这个过程也政治化了,执政党和人民之间就失去了宝贵的中间地带。司法相对独立是中国走向法治的第一步。而基本国家制度的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法治。     法治、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沿着这些已经出现的改革话 语前行。无论是自由派的幻想主义和左派的恐惧主义,都没有出路。今天,无论左派还是自由派,都可以动员到一定的力量来阻碍任何一项他们不认可的政治改革。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的领导高层对政治改革不能达成共识,而屈从于空洞的争论,那么只能延误改革,造成不堪的后果。    个人博客      http://zyn.caogen.com/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