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45年8月生,山东东明人。教授。九三学社社员。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现任教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系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委电工、电子与信息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数十年如一日,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勤奋敬业,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完成科学研究项目近10项,其中三项成果获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在国内外各种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编和参编正式出版的统编教材与著作3本,60余万字。
男,一九○五年生,晋江安海人。现为台湾立法委员。上海群治大学法科毕业,中训团党政高级班一期、“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七期结业。曾任国民党福建安溪、海澄、漳浦、宁德、甘肃榆中等县县长,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国民党驻菲律宾总支部执行委员兼书记长,甘肃《民国日报》社长,福建四区、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去台初期曾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书记长。现为台湾立法委员、台湾省“中菲文化社经济协会”理事长。著有《地方自治纲要》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