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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副主任医师。男,1953年4月出生,江苏 高邮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现任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放射肿瘤科主任。兼 任中国抗癌协会小儿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抗 癌协会理事,中华医学会上海放射肿瘤学分会委员。 主要贡献:主持放射肿瘤科医疗,教学等日常工 作
全文:,supp1.2abstract。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有《复发性多软骨炎》(《临床免疫与实验》1980〈11卷)、《超分割放疗治疗颈部巨大肿块近期疗效观察》(《上海医学》1996〈10〉第19卷)、《53例患者舌
程德全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程德全,字纯如,号雪楼,1860年7月22日(清咸丰十年’,六月初五),生于四川云阳县长绩甲纱帽嘴老屋(今属双江区九龙乡).父程大观为附贡生,以教书为业,全家七口,生活维艰。程德全自幼随父读书,后又一同外出教书,以教资补贴家用..1888年,,程德全赴京乡试,未中,后人国子监肄业,当时日俄凯觎我国东
全文:中不发,程‘知军国之事,巳无可为”@。]1月4日,上海独立。当晚,上海革命党人由沪赴苏州,邀集当地士绅谒见程德全。程立刻请见,谓诸君来意,本抚院早已知悉,极愿共表同情。,5日,江苏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
黄淑文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心血管内科学教授    黄淑文,女,1932年1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医疗系毕业。历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研究员,1988年晋升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高血压研究室研究员。现为中华医学会会员,世
全文:心血管内科学教授    黄淑文,女,1932年1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医疗系毕业。历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陈文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陈文华(1910~1935)字春舫,又字浩卿。 陕西宁羌(今宁强)人。1926年入大安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读书,积极参加其长兄陈锦章组织的天足会、剪辫会等活动。同年,由 陈锦章介绍加入 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组织在汉中地区发展的第一个党员。   1927年,陈考入汉中省立第五师范学校。19
全文:鄂豫皖西进的红四方面军。红四方面军进入城固、西乡一带休整时,他们组织群众慰劳红军,向红四方面军介绍敌情、社情、民情,为红四方面军进军川北、回师陕南,创建和巩固川陕苏区做出了重大贡献。1933年4月1日红
郑永年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
全文: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 中国 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 英国 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    个人简介     郑永年(1962年- ),现任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中国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先后获得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 麦克阿瑟基金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MacArthur Foundation)(1995—1997)和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John D and  Catherine T MacA rthur Foundation)(2003 2005)研究基金的资助。    个人经历     1981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修国际政治。1985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硕士研究生班学习,主修政治理论。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1990年,先后任助教和讲师。1990年考取 美国 普林斯顿大学詹姆斯一麦迪逊奖学金,同年进入该校政治系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政治学博士。同年获取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一麦克阿瑟博士后研究基金,前往 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1996年底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工作。至2005年,历任该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所长 。2005年,被聘为英国诺丁汉大学终身教授。    相关著作     先后出版专著13部。其中,英文着作5部、中文着作8部。英文着作包括《技术赋权 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7);《中国的事实联邦主义改革与中央地方关系的动力》( 世界科技书局,2007);《 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 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和《在中国发现中国民族主义现代化、认同及其国际关系》(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等。主编学术著作11部,主要包括《 改革中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和新世界秩序》和《 中国的开放社会》等。     先后在《比较政治研究》、《政治科学季刊》和《 第三世界季刊》等国际学术刊物 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中国人的民族主义》(1999)和《全球化与中国政府转型》(2003)。与他人合作共同主编了《 改革、立法与困境:中国的政治与社会》 ,出版于2000年;《 南巡与后邓小平时代中国的发展》(2001), 《 后江泽民时代领导集团》(2002), 《 江泽民时代的中国共产党》(2003)。    社会活动     郑永年在进行学术研究的同时,经常在报刊及其它媒体发表自己的评论。他在1997 年到2006年担任过 香港《 信报》的专栏作家,2004年开始在新加坡《 联合早报》撰写专栏。曾在中国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 大国崛起》的大型纪录片中作为专家接受过 采访。他在该片中的一段评论,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引述如下:“所有的以前的国家,崛起中的大国,都是因为它内部的国家制度的健全。所谓的一个国家的外部的崛起,实际上是它内部力量的一个外延。”(第十二集大道行思,原音)“ 在一个内部,自己的国家制度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就很难成为一个大国。即使成为一个大国呢,是不是sustainable,不是可持续的。”(第三集走向现代,原音)。    研究方向     郑永年于 北京大学获得国际关系学士(1985年)、政治科学硕士(1988年),并留校任教;后赴美国留学获 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科学硕士和博士(1995年)。其主要从事中国内部转型及其外部关系研究,主要兴趣或研究领域为民族主义与国际关系; 东亚国际和地区安全;中国的外交政策;全球化、国家转型和社会正义;技术变革与政治转型;社会运动与民主化;比较 中央地方关系;中国政治。    评论文章      郑永年:中国的政治改革向何处去?    郑永年     作者:郑永年     来源:联合早报网     来源日期:2010-10-12     各种迹象表明,目前 中国需要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永恒话题。基本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处于探索 时期。在政治改革遭受挫折之后,中国走上了“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的道路 。在整个九十年代,经济改革是中国的主体性改革,在本世纪初十六大之后,社会改革又成为主体性改革。     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成为主体性改革并不是说政治改革不重要或者不存在。尽管八十年代政治改革不顺利,但领导层始终并没有放弃要政治改革。十五大提出要建立“法治”,把法治作为政治改革的目标。而十七大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政治改革甚至民主化的途径和方法,即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根据这些 既定目标,人们可以把政治改革概括为法治(或者宪政)+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     中国政治改革的左、右派观点     尽管实际改革的需求在上升,但无论是改革话语还是实践层面,中国社会对政 治改革的共识似乎越来越少。从近年来“左”“右”两派的争论及其争论对改革进程的影响来说,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类似 邓小平南巡之前人们“左”“右”两派对 “市场经济”的争论的交织时期。     “左派”和“右派”(或者“自由派”)长期以来对政治改革处于无谓的争论之中。尽管两派的观点正好相反,但思路一模一样,两边针对的都是同一个“稻草人 ”。自由派一谈政治改革总离不开西方式“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他们把西方的看成是普世的。他们看到了中国的问题,就简单以为一旦选择西方道路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或者形象一些说,他们是看着 苹果(西方)骂桔子( 中国),认为桔子没有救了,只有把桔子变成苹果才好。所以中国政治改革的目标就是把“桔子”变 成“苹果”。(应指出,他们中的一些也真诚相信“ 桔子”可以变成“苹果”)。     左派的观点刚好相反。他们立场明确,反对自由派所提倡的一切。在这个阵营中,很多人得了政治改革“恐惧症”。一旦谈及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政治,就如临大敌。左派从心理上抵御民主,认为民主仅仅属于西方,中国并不需要。有些左派甚至把民主化看成是西方针对中国的一个“大阴谋”。(应当说,新左派中的一些人 反对西方式民主,但并不反对民主的创新。)     在很大程度上,无论是左派还是自由派,都是在脱离中国现实情况而空谈。自由派不看中国现实,牢牢抱着西方的民主教条。左派同样没有看到中国所面临的政治改革压力,看不到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一些人过于简单,为了和西方争口气( 争夺话语权),就不想看到中国体制的局限性,过分强调中国改革模式成功的一面, 而刻意忽视这个模式存在的问题。     两派的争论似乎显得越来越空,越来越情绪化。实际的问题在于,如果不进行政治改革,就很难维持现存体制。最严重的是,不进则退。而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条退路。     空谈误国,情绪误国。今天的局面要求人们抛弃并不存在的“ 稻草人”,实事 求是,回到改革开放早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道路。政治改革如何进行 就必须着眼于中国现实。只有正视政治改革问题,才能看到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找到政治改革的有效方法。在一般意义上,笼统地谈论政治改革已经变 得无济于事。      党政改革未尽全功     实际上,从中国本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来看,已经有相当多的经验供人们参考。政治改革要分解。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内容。政治改革的含义远比民主化广,政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而民主化只是其中一种国家制度。再者,民主化本身可以作进一步的分解,例如可以分成选举 民主、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等等。对政治改革的分解可以让人们看到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了解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才能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      邓小平1980年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所提出的基本政治体制 的建设,到今天仍然没有完成。就政治体制的建设来说,政治改革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空间。例如党政关系问题。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八十年代提出党政分 开或者分工,但并不成功。后来不提了,但并不是说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     经过多年的改革,中国共产党从理论上已经从革命党转型成为执政党,但实际上还是一个行政党。在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执政党就是党产生一个政府,产生政府后让政府执政。而在中国,在所有主要方面,都是党亲自执政。党过度卷入行政事务,导致政治事务的“荒凉”。这是执政党作为改革主体其改革能力弱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因为党本身过度卷入行政,政府的管治水平提不高,经常是用政治方法替代专业精神。执政党如果继续忙于行政,不能确立主导政治事务的体制 ,而政府的专业水平不能提高,那么党政纠纷只能导致总体制度的继续弱化。     再如,邓小平以来,中国建立了退休制度,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立“政治退出”(political exit)制度,就是领导人退出政治领域的制度。往往的情况是“ 退而不休”,即使没有了正式的职位,各级领导还是可以用各种方法来干预现任领导的事务,过度地制约着现任领导。这实际上是领导层政治责任不能明确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执政能力。在退休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建立政治退出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政治退出制度的缺失也通过其它途径影响着官员的政治责任。例如,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犯错误的官员经常被从一个职位调到另外一个职位,或者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一会儿,又回来了。     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但政治改革并不能排斥民主化。执政党要通过政 治改革重新确立执政党的改革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现在的统治权很强大,但领导权很单薄。领导权如何得以确立和巩固?领导权是执政党继续领导改革的能力。当强人政治过去之后,执政党的领导权只能通过政治改革来实现。      票决民主应从中央开始     领导权的微弱和中共党内没有改革共识有紧密的关系。党内没有共识和党内民主缺失有关。现在人们把党内民主理解成集体领导,但实际上很容易演变成没有人负责的局面。党内责任制必须得到建立。如何建立?党内民主不可避免,尤其是票决民主。票决民主要确立的是政治责任制。十七大已经在这方面走出了宝贵的一步,加速票决民主的制度化是必然的趋势。                 郑永年   除了政治责任制,党内民主还涉及到一个动员党内改革力量的问题。不是说党内没有改革力量,但党内的改革力量处于分散状态。 邓小平早就强调过,党内要有核心。没有核心,党的领导集体就会变成各种不同利益的组合。如果让不同利益互相制约,那么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这个核心如何形成?在没有政治强人可以指定一个“核心”的条件下,这个核心必须通过党内民主来形成。     在各级地方层面,要大力推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票决民主先要在党内进行,主要解决党内责任制问题和权力交班问题。票决民主会强化中央的合法性和权威。如果票决民主先从地方进行,这会加速中央权威的衰落。地方选举表明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选民,而非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是由选举产生的,而上级政府不是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就是上级政府权威的急剧下降,甚至丧失。相反,如果选举民主从中央开始,则有利于制约地方权力,防止地方主义的崛起。     从现有的村民选举的经验来看,在没有建设好现代国家制度之前,过早引入地方选举民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村民民主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应当好好总结,因为它们反映了选举民主所能出现的变形。例如,在家属势力很大的乡村,民主实际上是有名无实的。此其一。选举出来的机构如何和党的机构共处。此其二。     但是,地方可以先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在这方面民主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 。选举式民主主要是为了产生地方组织或者说地方的接班人问题(或者权力继承问题 )。一旦在地方放开选举,就很难产生一个有效的政府。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是为了改善现存地方政权。预算公开、公民社会建设等等都是地方民主的内容。这方面,地方民主可以大有作为。     同样,政治改革或者民主化也可以发生在处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各种国家政治体制层面。这方面,中国基本国家制度已经存在,改革的目标就 是要改进或者改善。现存制度主要包括人大、政协和司法。 人大和 政协是代表机构。“ 三个代表”理论提出后,人们开始重视人民代表的利益代表问题。这方面有所进步,主要是人大和政协代表的意见表达方面。但是制度和政策层面有很多问题仍有待于解决。例如,如何建立代表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如果代表和其所代表的人民 没有关系,那么代表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何改进代表的产生和代表办法?有人提出人大代表不能以个人身份代表人民的利益,那么人大作为整体又如何能代表人民的利 益呢?就代表方面,一些新的实践正在出现。积极的做法应当是考量如何改进这些实践,而不是简单否定这些实践。因为,否定是产生不了新制度的。      关于司法独立问题     这里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司法独立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但也可以加以理性的讨论。司法不能独立就是司法政治化。这已经产生了无穷的问题。司法是任何社会基本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这个防线如果失守,那么基本社会正义就会 荡然无存。中国目前就面临这样的情况。掌权者可以通过权力,有钱者可以通过金 钱把司法程序“政治化”。     司法系统是中国社会最为腐败的部门之一。社会对政府的不信任主要也体现在司法方面。实际上,如果掌权者或者有钱者可以把司法政治化,人民或者被统治者也可以这样做。人民不相信司法、不服司法,往往通过其它政治化的方式来求助问题的解决,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等等。政府一旦面临这种情况,也就难以 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样,你来我往,法律成为谁也不认同其权威的一纸空文和儿戏。     法律权威得不到确立,国家治理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怎么办?执政党可以控制立 法,但必须让司法相对独立。法律是政治力量意志的体现,这是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反映了法律的现实情况。就是说,政治力量必然把自己的政治意志体现在法律层面。但这可以通过控制立法来达到。如果执政党不满足于某一法律,那么就可以修改法律,甚至废除法律。当然,也可以就新的情况制定新的法律。但是一旦法律到位,那么政治就要休止,就必须让专业法律人员来司法。如果把这个过程也政治化了,执政党和人民之间就失去了宝贵的中间地带。司法相对独立是中国走向法治的第一步。而基本国家制度的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法治。     法治、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沿着这些已经出现的改革话 语前行。无论是自由派的幻想主义和左派的恐惧主义,都没有出路。今天,无论左派还是自由派,都可以动员到一定的力量来阻碍任何一项他们不认可的政治改革。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的领导高层对政治改革不能达成共识,而屈从于空洞的争论,那么只能延误改革,造成不堪的后果。    个人博客      http://zyn.caogen.com/
马千里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马千里(1885——1930),名仁声,祖籍浙江绍兴,生于天津,南开中学、北洋大学毕业。曾在南开中学和河北师范大学的前身——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任教,既是周恩来的老师,又是邓颖超的老师。邓颖超说:“马千里先生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在青少年时期就怀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之心、救国
全文:马千里(1885——1930),名仁声,祖籍浙江绍兴,生于天津,南开中学、北洋大学毕业。曾在南开中学和河北师范大学的前身——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任教,既是周恩来的老师,又是邓颖超的老师。邓颖超说:“马千里先生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在青少年时期就怀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之心、救国之志。”1908年,马千里考入张伯苓创办的南开中学,毕业后被张伯苓挽留在校工作。1910年9月,时为学生的马千里,与张伯苓的小妹、普育女学教习张祝春举行新式婚礼,可谓开新风之先,天津《醒俗画报》曾予报道。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马千里得知北方革命军——滦州新军准备起义,当起义军到达天津时准备策应。马千里决意为建立民主国家尽绵薄之力,他劝说妻子:“清廷腐败,不推翻它国家将亡,若国家亡了,哪还有什么家?”马千里最终说服新婚妻子而离家,此次策应因滦州新军起义失败而未能实现。1915年,张伯苓代理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校长,马千里也随同前往任教,任学校学监并执行校务。马千里是一位新潮、热情、亲和的教习,邓颖超曾这样回忆:“他(马千里)在南开中学任教的时候,对学生亲如手足,没有师生之分,凡南开中学学生所有的课外活动,如讲演会、各种运动会,出版杂志、报刊,以至话剧的演出,他都支持并积极参加,有时出现师生同台演出的往事美谈(注:指1911年马千里在南开表演新剧,粉墨登场扮演女角一事)。他到女师来任教时,工作认真负责,对学生也非常真挚,平易近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16年,齐璧亭任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校长,张伯苓卸职,马千里继续留在女师任学监并执行校务。他以校为家,做事全力以赴,任劳任怨。1916年,女师举行十周年校庆活动,马千里全面负责校庆筹备工作,有时连续几个星期都不能回家。一天,张祝春打电话告诉他,家中三个孩子都得了猩红热症。他回到家中,看到三个孩子的病都相当严重,他疼爱每一个孩子,又放不下学校的工作,只好安慰妻子来照顾孩子,又匆匆赶回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天津学界迅速掀起反帝、反卖国贼、要求收回国家主权的爱国运动。抱有爱国志向的马千里坚定地站在爱国学生一边,投入到轰轰烈烈的运动中。由于他在爱国运动中的声誉和地位,积极促成了天津学生联合会、女界爱国同志会和爱国工商界及其他爱国团体的联合,成立了“天津各界联合会”,马千里亲自任副会长。他还担任“抵制日货委员会”的主席,在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直隶军阀省长曹锐和天津警察厅长杨以德对学生爱国运动采取高压政策,先后封查了天津各界联合会和学生联合会,在马千里和马骏正在开会的时候,警察厅将二马和各界联合会的成员20人逮捕。1920年初,为要求释放被捕人员和启封各界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及抗议日本人在福州打死我爱国学生,各界群众包围省署去请愿。学生联合会派出周恩来、郭隆真、于方舟、张若茗四位代表与当局交涉,也立即被捕。他们被关押8个月之久,在狱中进行了绝食等形式的斗争。“五四”运动后,马千里创办了《新民意报》,自任主编。该报追求爱国进步、支持女权运动,受到进步青年的欢迎。周恩来旅欧时,经常与马千里通信来往,马千里将周恩来写的《警厅拘留记》、《检厅日录》在《新民意报》上发表。周恩来还多次给国内的邓颖超寄信,也是托马千里转交邓颖超。1921年,马千里创办天津达仁女校,任校长。这是一所开明、民主的女校,教员可以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进步活动。当时,邓颖超也被聘在女校任教,再次与马千里合作共事。马千里积极支持天津女界的活动,帮助邓颖超等人组织女星社,协助刘清扬等女界人士创办了全国唯一专门讨论妇女问题的日报——《妇女日报》。1927年北伐战争之后,马千里任河北省立一中校长,一如既往地热心于爱国教育事业,为此,贡献了毕生精力。
林振翰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林振翰           林振翰(1884年5月-1932年3月),盐政专家、翻译家。字永修,号蔚文,蕉城籍人。1911年翻译出版了 波兰籍 犹太人 柴门霍夫博士的著作《世界语》,是我国第一个将世界语引进国内的学者。   林振翰同时还是我国近代著名盐务专家,著有《
全文:之后,于四川自流井任内写下《以价廉物美之宗旨达福国利民之目的,为治盐唯一政策议》一文。文章鞭辟入里地指出"划地行盐,专商垄断,税则繁重,吏太杂",乃盐政弊病之根源。同时又阐明改革盐政的根本措施,在于
林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林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原始社会史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学
全文:林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原始社会史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顾问、《辞海》编委会委员及世界民族组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编委会委员及民族学组组长、国家民委主持领导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人类学研究会主席团成员、国家民委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早年在家乡念完小学。年毕业于福州英华中学。年获北平燕京大学学士学位,学士论文为《严复研究》(年载《社会学界》第卷)。年获同校硕士学位,硕士论文为《义序宗族研究》。之后留校任助教,并为北平《晨报》、天津《益世报》所编《社会研究》副刊任副编辑。年至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刊登在哈佛大学《亚洲研究》第期,年出单行本)。这篇关于我国贵州省少数民族的论述,至今仍被国内外多方引用。在美期间,参加美国应用人类学会议,为该会名誉会员。卷第年回国后,任昆明云南大学社会系教授。翌年加入中国民族学会,任成都燕京大学社会系教授兼代系主任。年至年担任北京燕京大学社会系主任,其间曾任该校法学院编辑委员会主席,主编《燕京社会科学》(汉文)、》(英文),兼任《燕京学报》编辑。之后又兼任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参加西藏科学工作队,赴藏作社会调查工作。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年任中央民族学院研究所藏族研究室主任,兼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曾作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代表,参加苏联在列宁格勒召开的全苏民族学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关于《当前我国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几个任务》的报告。(该报告刊登在《苏联民族学》杂志年第期上)年,因在云南调查研究成绩卓著,被选为北京市群英会和全国群英会个人先进代表。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副主任,兼留学生办公室主任,后又担任该院研究部负责人。年,作为联合国教科文委员会下属联合国大学邀请代表,参加在墨西哥城召开的拉丁美洲区域会议,并发言介绍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族学研究情况,同年又被墨西哥国立艺术研究所邀请,参加在塔巴斯科洲召开的“我们时代的文化和人道主义的前景”讨论会。年应日本外务省国际交流基金会之约,为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一级研究员,赴日本,在东京、京都、大阪、奈良、宝塚等地同日本民族学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主要著作有:《》(年,英国伦敦书局出版;其中有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写的导论;年被译成汉文《金翅》,在台北华新出版公司刊行)、《凉山夷家》年到四川大凉调查材料,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年,在美国被译成英文,美国出版社刊行)、《从猿到人的研究》(年,北京耕耘出版社出版)、《云南省民族识别研究第一、二阶段初步总结》(主编,年云南省民委内部印发),书中识别出来的云南省除汉族外的二十一个少数民族,后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公布。《西藏社会概况》(主编,年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内部刊行)、《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与费孝通合写,年,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原始社会史教学大纲》(主编,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原始社会史》(主编,中华书局出版)。主要论文有:《社会历程的研究》(年)、《从人类学的观点考察中国宗族乡村》年,《社会学界》第卷)、《康北藏民社会状况》年,连载《流星月刊》第卷期)、《我国东北鄂伦春人》年,《中国建设》)、《中国的经济文化型》(与苏联专家合写,年以俄文发表,年至年,译成日文,在日本杂志连续刊登)、《对我国藏族、维吾尔族和傣族部分地区解放前农奴制度的初步研究》(合写)年,《历史研究》第期)、《试论原始社会史分期问题》年,《文史哲》第期)、《再论原始社会早期的分期问题》(合写,年,《民族学研究》第二辑,民族出版社)等多篇。还参加翻译尼克松著《六次危机》(上、下册)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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