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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政工师。男,1954年出生,河北昌黎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现任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主要贡献:工作期间,注意总结和宣传耀华集团公司的民主管理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所撰写的信息、文章曾在《秦皇岛工运》、《秦工动态》、《河北工运》、《中国建材》和《中国工运理论文库》等刊物
全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被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劳动厅分别授予“河北省优秀民主管理干部”称号和“河北省集体合同建制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注意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办事,有效地
李良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高级工程师。男,1954年6月出生,福建古田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现任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副局长。兼任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福建省爆破协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水土保持学会理事等。 主要贡献:为了在8个月内完成全国重点工程项目——沙溪口水电站一期厂坝基础40万方(紧靠福——厦铁路)开挖任务
全文:1986年12月通过了水利电力部科学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并获得了水利电力科学进步三等奖。在全国重点工程华能福州火电厂贮灰坝工程施工,为了解决灰坝填筑石料来源,结合明渠开挖,又大胆采用了多层、多药
李明星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1949年2月生,山东平原人。工程师。现任山东省平原县臭氧发生器厂厂长、总工程师,山东省一轻协会会员。德州市政协委员。从事果蔬及食品贮运保鲜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1985年主持了美国提出的“威奈奇猜想”(无乙烯贮运保鲜)课题的研究,经10年努力获得在理论上创立条件叠加互补论等全新理论;在技术上创立
全文:式臭氧发生器,1989年通过技术鉴定,并在国际及全国多次获得大奖,美、英等国外权威学术刊物多次报道其研究成果;1992年承担并主持了交通部下达的“节能型运输保鲜汽车”“运输保鲜设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
王定国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1938年1月生,湖南新化人。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政协委员会学习宣传委员会主任、政协委员、中国民俗摄影协会永久会员、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楚天书画艺术研究院院士、县首届文联名誉委员、摄影协会名誉会长、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等。1958年毕业于湖南省邵阳师范。60年代,绘制了大量的幻灯作品,曾参
全文:男,1938年1月生,湖南新化人。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政协委员会学习宣传委员会主任、政协委员、中国民俗摄影协会永久会员、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楚天书画艺术研究院院士、县首届文联名誉委员、摄影协会
陈祖排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陈祖排,(ChenChoPai,1943——)马来西亚总理署副部长、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副总秘书、著名学者。1943年6月25日生于霹坜州爱大华。1967年入马来亚大学社会系学习,获文学士学位。1971年赴英国伦敦大学攻读,先后获社会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曾任教师、华文报通讯记者、马来亚大学和国民大学助
全文:陈祖排,(ChenChoPai,1943——)马来西亚总理署副部长、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副总秘书、著名学者。1943年6月25日生于霹坜州爱大华。1967年入马来亚大学社会系学习,获文学士学位。1971年赴英国伦敦大学攻读,先后获社会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曾任教师、华文报通讯记者、马来亚大学和国民大学助教。1974年从伦敦回国进国民大学任人类及社会系讲师。1981年升为副教授,同年加入马来西亚华人公会。1987年5月国会补选中当选国会议员。同年7月被选为马华公会中央委员,任副总秘书。1988年8月兼任中央宣传及联络局主任。1988年5月出任卫生部政务次长。1989年6月内阁改组出任总理署副部长。他精通华、马、英三种语文,常为《马来前锋报》、《每日新闻3撰写评论性文章,他撰写的《社会学基本概念》与《种族关系概论》(均为马来文)被列为大学教科书,1978年参加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属‘下的小组活动,80年代初参加中华大会堂和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等单位的活动,是著名的嚷华团宣言》起草人之一,也是《国家文化研讨会论文集》的主编。其他著作有《种族与团结问题》、《马华危机》(与友人合著)等。他还是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议务秘书、雪隆中华大会堂社会经济组委员和福利委员会咨询委员、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常务研究咨询委员和社会研究组委员、文青体育部文化咨询理事会和。价值与规范。委员会委员及国民大学华裔学生理事会顾问。
周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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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红l军、红4军任战士、班长、排长,红25军第73师连长,红四方面军总部连长。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
全文:红l军、红4军任战士、班长、排长,红25军第73师连长,红四方面军总部连长。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至第4次反“围剿”斗争及西征转战。1933年7月,任红3l军第92师274团营长、团长。参加了川陕
丁汉波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丁汉波动物学家。1912年11月3日生于福建省古田县。曾为中国动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两栖爬行动物学会理事长,福建省动物学会理事长。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教授,是中国发育生物学会理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福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科协荣誉委员。1931~1936年在原北京燕京大学生物系本科学习
全文:季节性变异、两栖类杂交及其染色体等,在国内属领先地位。在美国研究期间,探讨无尾两栖类雄核单性生殖和雌核单性生殖以及核质关系等发育问题。回国后继续研究两栖类受精机理,特别关于卵胶膜在受精过程的作用
习近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习近平   习近平,男, 汉族,1953年6月生, 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文:        习近平   习近平,男, 汉族,1953年6月生, 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习近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习近平,男,汉族,1953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
全文:习近平,男,汉族,1953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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