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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性别  男  年龄  26职务或职称  助理工程师专业  电子技术工作单位或通讯处  呼和浩特钢铁厂基建处咨询服务范围  1.为专利申请人提供申请专利的程序及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为专利纠纷及其他专利事务提供咨询;  3.为专利技术持有者进行技术转让提供服务及
全文:性别  男  年龄  26职务或职称  助理工程师专业  电子技术工作单位或通讯处  呼和浩特钢铁厂基建处咨询服务范围  1.为专利申请人提供申请专利的程序及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为保护
灵祐农禅与霞浦长溪
作者: 申闽生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福州  渊源关系  沩仰宗  生产劳动  农禅  霞浦县  具足戒  中国佛教  禅宗  百丈怀海 
描述:灵祐(771-853),俗姓赵,唐代高僧。福州长溪(今福建省霞浦县)人,15岁依本郡建善寺法师出家,三年后,受具足戒于杭州龙兴寺,又从钱塘义宾受部,学习大小经,尤着力精研大乘经
黄哲真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一九○五年生,晋江安海人。现为台湾立法委员。上海群治大学法科毕业,中训团党政高级班一期、“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七期结业。曾任国民党福建安溪、海澄、漳浦、宁德、甘肃榆中等县县长,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国民党驻菲律宾总支部执行委员兼书记长,甘肃《民国日报》社长,福建四区、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国民参
全文:

男,一九○五年生,晋江安海人。现为台湾立法委员。上海群治大学法科毕业,中训团党政高级班一期、“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七期结业。曾任国民党福建安溪、海澄、漳浦、宁德、甘肃榆中等县县长,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执行委员,国民党驻菲律宾总支部执行委员兼书记长,甘肃《民国日报》社长,福建四区、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去台初期曾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书记长。现为台湾立法委员、台湾省“中菲文化社经济协会”理事长。著有《地方自治纲要》一书。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杨国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杨国华,男,1965年3月生,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任WTO法律处处长,负责与我国有关的WTO争端解决事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澳大利亚BondUniversity“全球贸易与金融中心
全文:杨国华,男,1965年3月生,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任WTO法律处处长,负责与我国有关的WTO争端解决事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澳大利亚BondUniversity“全球贸易与金融中心”高级研究员。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评选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主要著作有:《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研究》、《中美经贸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中国加入WTO法律问题专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专题研究》、《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等。
陈文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65年生,女,汉族,川沙县人,法律专科毕业。Ms.Chen Wen Hua, born in 1965, law school graduate.
全文:1965年生,女,汉族,川沙县人,法律专科毕业。Ms.Chen Wen Hua, born in 1965, law school graduate.
陈佩尧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38年4月1日生,福建福安人。副研 究员,西欧研究室副主任。1960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律系。专长国际问题,现从事西欧问题和国际战略问题研究。
全文:1938年4月1日生,福建福安人。副研 究员,西欧研究室副主任。1960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律系。专长国际问题,现从事西欧问题和国际战略问题研究。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现任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干事。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在该系研究生班毕业。1949年参加革命,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法所理学研究室主任,1986—19
全文: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现任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干事。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在该系研究生班毕业。1949年参加革命,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法所理学研究室主任,1986—1988年在美国讲学与研究。长期致力于法理学与宪法学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1984年)、《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作,红旗出版社,1984年)、《权利与义务》(合作,人民出版社,1986年)、《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合作,法律出版社,1987年)等。
卢建平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安赛尔〔M. ANCEL〕及克里斯蒂娜·拉塞杰夫人〔C. LAZERGES〕, 19
全文:

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安赛尔〔M. ANCEL〕及克里斯蒂娜·拉塞杰夫人〔C. LAZERGES〕, 1988年3月以优秀成绩提前毕业,在同期赴法研究生中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4月回国到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任教,1990年8月被聘为副教授,现任中国监察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干事会干事,也是国际刑法协会会员。主要研究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所著博士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政策——分析与展望》在借鉴各国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主张广义的刑事政策,强调合理、协调、有效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纲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博得国内外专家好评。回国以后完成了大量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很好。承担国家青年社科基金《刑事政策研究》,国家教委资助《行政监察法制建设》等项目研究。主要译著有《新刑法理论》、《社会防卫思想》、《比较犯罪学》、《中国青少年犯罪及其对策》等。                  (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杭州市玉泉310027)

大提琴演奏双音训练与机理
作者: 王基福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机理  训练  双音 
描述:本文针对大提琴专业的学生在演奏双音方面所暴露的问题,作以学的分析,并从生理运动角度论述了左手的正确演奏方法与作用,从而使学生更快、更好、更科学地掌握双音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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