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女,河北唐山人。小学毕业,1945年在东北电影制片厂学员班学习半年。历任哈尔滨东北铁路文工团演员,志愿军八五○五部队文工团、宝鸡铁六局文工团演员兼副队长,中国铁路文工团话剧团演员。一级演员。1946年首次公演歌剧《刘巧儿告状》。1985年加入中国戏剧家协会。饰有话剧《莫斯科性格》安娜、《三千里江山》姚志兰、《十二次列车》小李、《年青的一代》夏倩如、《千万不要忘记》姚玉娟、《战地黄花》张秋菊、《杜十娘》杜十娘、《高山下的花环》吴爽、《霓虹灯下的哨兵》曲曼丽、《唐人街上的传说》艾丽、《战斗的青春》小鸾、《花园街五号》罗曼,歌剧《新条件》秀莲、《枣红马》女儿、《鸭绿江上》、《夫妻观灯》,戏曲《王三打鸟》女儿、《断桥》白娘子、《刘海砍樵》胡秀英,电影故事片《鸽子迷的奇遇》杜母、《金钱大裂变》居委会干部、《中国勇士》将军夫人、《女人的故事》小五子妈,电视剧《三国演义》吴太夫人、《白龙潭传奇》慈禧、《台湾军官的故事》夫人、《无雪的冬天》母亲、《彩路》母亲、《高楼下的影子》局长夫人、《王震将军》王震夫人、《天伦王朝》母亲等。获1949年东北全军表演唱二等奖,独唱《郭金声》获1952年全军汇演一等奖,小歌剧《刘海砍樵》获1956年全军汇演表演一等奖等。
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安赛尔〔M. ANCEL〕及克里斯蒂娜·拉塞杰夫人〔C. LAZERGES〕, 1988年3月以优秀成绩提前毕业,在同期赴法研究生中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4月回国到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任教,1990年8月被聘为副教授,现任中国监察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干事会干事,也是国际刑法协会会员。主要研究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所著博士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政策——分析与展望》在借鉴各国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主张广义的刑事政策,强调合理、协调、有效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纲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博得国内外专家好评。回国以后完成了大量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很好。承担国家青年社科基金《刑事政策研究》,国家教委资助《行政监察法制建设》等项目研究。主要译著有《新刑法理论》、《社会防卫思想》、《比较犯罪学》、《中国青少年犯罪及其对策》等。 (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杭州市玉泉3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