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副教授,生于 1963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男,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取国家教委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赴法国蒙彼里埃〔MONTPELLIER〕大学法学院,师从国际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安赛尔〔M. ANCEL〕及克里斯蒂娜·拉塞杰夫人〔C. LAZERGES〕, 1988年3月以优秀成绩提前毕业,在同期赴法研究生中第一个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4月回国到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任教,1990年8月被聘为副教授,现任中国监察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干事会干事,也是国际刑法协会会员。主要研究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所著博士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政策——分析与展望》在借鉴各国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主张广义的刑事政策,强调合理、协调、有效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纲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博得国内外专家好评。回国以后完成了大量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很好。承担国家青年社科基金《刑事政策研究》,国家教委资助《行政监察法制建设》等项目研究。主要译著有《新刑法理论》、《社会防卫思想》、《比较犯罪学》、《中国青少年犯罪及其对策》等。 (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杭州市玉泉310027)
研究员男,1942年9月出生,广东汕头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曾任289厂科长、党委书记、厂长,062基地副主任。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062基地主任。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主要贡献:在289 厂工作期间,曾主持箭上遥测设备、静电打印机大屏幕显示设备等课题的设计工作,任×型号适测传输系统主管设计师,为×型号的研制做出了贡献,该课题获国防科工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任厂长期间,领导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完成经济指标,实现利润1000万元,为合同指标的232%,获1989年重庆市大中型企业“山城效益杯”赛第名,被航天部授予1989年“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称号,1990年被评为四川省先进企业,并通过了国家级企业评审1991年调基地任副主任,主管军品研制生产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重点型号的生产、研制任务,并多次组织、参加大型飞行试验取得成功1997年底任基地主任,提出“励精图治,科技兴业”战略,带领基地及厂所两级领导班子圆满完成多项国家重点型号研制生产及协作任务,建成合资企业6个,连续年民品产销递增17%以上,减亏1364万元,为我国航天事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