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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
全文:     郑永年   郑永年,1962年出生, 浙江 余姚人, 新加坡 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 中国 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 英国 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    个人简介     郑永年(1962年- ),现任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国际中国研究杂志》(China:An International Journal)共同主编,罗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 )“中国政策丛书”(China Policy Series)主编和世界科技书局(World  Scientific)“当代中国研究丛书”(Series on Contemporary China)共同主编。历任中国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助教、讲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政策研究所教授和研究主任。先后获得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 麦克阿瑟基金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MacArthur Foundation)(1995—1997)和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John D and  Catherine T MacA rthur Foundation)(2003 2005)研究基金的资助。    个人经历     1981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修国际政治。1985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硕士研究生班学习,主修政治理论。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1990年,先后任助教和讲师。1990年考取 美国 普林斯顿大学詹姆斯一麦迪逊奖学金,同年进入该校政治系攻读博士学位。1995年获政治学博士。同年获取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一麦克阿瑟博士后研究基金,前往 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1996年底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工作。至2005年,历任该所研究员、资深研究员、所长 。2005年,被聘为英国诺丁汉大学终身教授。    相关著作     先后出版专著13部。其中,英文着作5部、中文着作8部。英文着作包括《技术赋权 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7);《中国的事实联邦主义改革与中央地方关系的动力》( 世界科技书局,2007);《 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 剑桥大学出版社,2004)和《在中国发现中国民族主义现代化、认同及其国际关系》(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等。主编学术著作11部,主要包括《 改革中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和新世界秩序》和《 中国的开放社会》等。     先后在《比较政治研究》、《政治科学季刊》和《 第三世界季刊》等国际学术刊物 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中国人的民族主义》(1999)和《全球化与中国政府转型》(2003)。与他人合作共同主编了《 改革、立法与困境:中国的政治与社会》 ,出版于2000年;《 南巡与后邓小平时代中国的发展》(2001), 《 后江泽民时代领导集团》(2002), 《 江泽民时代的中国共产党》(2003)。    社会活动     郑永年在进行学术研究的同时,经常在报刊及其它媒体发表自己的评论。他在1997 年到2006年担任过 香港《 信报》的专栏作家,2004年开始在新加坡《 联合早报》撰写专栏。曾在中国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 大国崛起》的大型纪录片中作为专家接受过 采访。他在该片中的一段评论,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引述如下:“所有的以前的国家,崛起中的大国,都是因为它内部的国家制度的健全。所谓的一个国家的外部的崛起,实际上是它内部力量的一个外延。”(第十二集大道行思,原音)“ 在一个内部,自己的国家制度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就很难成为一个大国。即使成为一个大国呢,是不是sustainable,不是可持续的。”(第三集走向现代,原音)。    研究方向     郑永年于 北京大学获得国际关系学士(1985年)、政治科学硕士(1988年),并留校任教;后赴美国留学获 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科学硕士和博士(1995年)。其主要从事中国内部转型及其外部关系研究,主要兴趣或研究领域为民族主义与国际关系; 东亚国际和地区安全;中国的外交政策;全球化、国家转型和社会正义;技术变革与政治转型;社会运动与民主化;比较 中央地方关系;中国政治。    评论文章      郑永年:中国的政治改革向何处去?    郑永年     作者:郑永年     来源:联合早报网     来源日期:2010-10-12     各种迹象表明,目前 中国需要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永恒话题。基本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处于探索 时期。在政治改革遭受挫折之后,中国走上了“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的道路 。在整个九十年代,经济改革是中国的主体性改革,在本世纪初十六大之后,社会改革又成为主体性改革。     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成为主体性改革并不是说政治改革不重要或者不存在。尽管八十年代政治改革不顺利,但领导层始终并没有放弃要政治改革。十五大提出要建立“法治”,把法治作为政治改革的目标。而十七大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政治改革甚至民主化的途径和方法,即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根据这些 既定目标,人们可以把政治改革概括为法治(或者宪政)+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或者社会民主)。     中国政治改革的左、右派观点     尽管实际改革的需求在上升,但无论是改革话语还是实践层面,中国社会对政 治改革的共识似乎越来越少。从近年来“左”“右”两派的争论及其争论对改革进程的影响来说,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类似 邓小平南巡之前人们“左”“右”两派对 “市场经济”的争论的交织时期。     “左派”和“右派”(或者“自由派”)长期以来对政治改革处于无谓的争论之中。尽管两派的观点正好相反,但思路一模一样,两边针对的都是同一个“稻草人 ”。自由派一谈政治改革总离不开西方式“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他们把西方的看成是普世的。他们看到了中国的问题,就简单以为一旦选择西方道路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或者形象一些说,他们是看着 苹果(西方)骂桔子( 中国),认为桔子没有救了,只有把桔子变成苹果才好。所以中国政治改革的目标就是把“桔子”变 成“苹果”。(应指出,他们中的一些也真诚相信“ 桔子”可以变成“苹果”)。     左派的观点刚好相反。他们立场明确,反对自由派所提倡的一切。在这个阵营中,很多人得了政治改革“恐惧症”。一旦谈及政治改革尤其是民主政治,就如临大敌。左派从心理上抵御民主,认为民主仅仅属于西方,中国并不需要。有些左派甚至把民主化看成是西方针对中国的一个“大阴谋”。(应当说,新左派中的一些人 反对西方式民主,但并不反对民主的创新。)     在很大程度上,无论是左派还是自由派,都是在脱离中国现实情况而空谈。自由派不看中国现实,牢牢抱着西方的民主教条。左派同样没有看到中国所面临的政治改革压力,看不到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一些人过于简单,为了和西方争口气( 争夺话语权),就不想看到中国体制的局限性,过分强调中国改革模式成功的一面, 而刻意忽视这个模式存在的问题。     两派的争论似乎显得越来越空,越来越情绪化。实际的问题在于,如果不进行政治改革,就很难维持现存体制。最严重的是,不进则退。而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条退路。     空谈误国,情绪误国。今天的局面要求人们抛弃并不存在的“ 稻草人”,实事 求是,回到改革开放早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道路。政治改革如何进行 就必须着眼于中国现实。只有正视政治改革问题,才能看到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找到政治改革的有效方法。在一般意义上,笼统地谈论政治改革已经变 得无济于事。      党政改革未尽全功     实际上,从中国本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来看,已经有相当多的经验供人们参考。政治改革要分解。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内容。政治改革的含义远比民主化广,政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而民主化只是其中一种国家制度。再者,民主化本身可以作进一步的分解,例如可以分成选举 民主、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等等。对政治改革的分解可以让人们看到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了解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才能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      邓小平1980年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一文所提出的基本政治体制 的建设,到今天仍然没有完成。就政治体制的建设来说,政治改革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空间。例如党政关系问题。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八十年代提出党政分 开或者分工,但并不成功。后来不提了,但并不是说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     经过多年的改革,中国共产党从理论上已经从革命党转型成为执政党,但实际上还是一个行政党。在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执政党就是党产生一个政府,产生政府后让政府执政。而在中国,在所有主要方面,都是党亲自执政。党过度卷入行政事务,导致政治事务的“荒凉”。这是执政党作为改革主体其改革能力弱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因为党本身过度卷入行政,政府的管治水平提不高,经常是用政治方法替代专业精神。执政党如果继续忙于行政,不能确立主导政治事务的体制 ,而政府的专业水平不能提高,那么党政纠纷只能导致总体制度的继续弱化。     再如,邓小平以来,中国建立了退休制度,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确立“政治退出”(political exit)制度,就是领导人退出政治领域的制度。往往的情况是“ 退而不休”,即使没有了正式的职位,各级领导还是可以用各种方法来干预现任领导的事务,过度地制约着现任领导。这实际上是领导层政治责任不能明确的一个重要因素,影响执政能力。在退休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建立政治退出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政治退出制度的缺失也通过其它途径影响着官员的政治责任。例如,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犯错误的官员经常被从一个职位调到另外一个职位,或者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一会儿,又回来了。     民主化不是政治改革的全部,但政治改革并不能排斥民主化。执政党要通过政 治改革重新确立执政党的改革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现在的统治权很强大,但领导权很单薄。领导权如何得以确立和巩固?领导权是执政党继续领导改革的能力。当强人政治过去之后,执政党的领导权只能通过政治改革来实现。      票决民主应从中央开始     领导权的微弱和中共党内没有改革共识有紧密的关系。党内没有共识和党内民主缺失有关。现在人们把党内民主理解成集体领导,但实际上很容易演变成没有人负责的局面。党内责任制必须得到建立。如何建立?党内民主不可避免,尤其是票决民主。票决民主要确立的是政治责任制。十七大已经在这方面走出了宝贵的一步,加速票决民主的制度化是必然的趋势。                 郑永年   除了政治责任制,党内民主还涉及到一个动员党内改革力量的问题。不是说党内没有改革力量,但党内的改革力量处于分散状态。 邓小平早就强调过,党内要有核心。没有核心,党的领导集体就会变成各种不同利益的组合。如果让不同利益互相制约,那么什么事情都做不了。这个核心如何形成?在没有政治强人可以指定一个“核心”的条件下,这个核心必须通过党内民主来形成。     在各级地方层面,要大力推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票决民主先要在党内进行,主要解决党内责任制问题和权力交班问题。票决民主会强化中央的合法性和权威。如果票决民主先从地方进行,这会加速中央权威的衰落。地方选举表明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选民,而非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是由选举产生的,而上级政府不是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就是上级政府权威的急剧下降,甚至丧失。相反,如果选举民主从中央开始,则有利于制约地方权力,防止地方主义的崛起。     从现有的村民选举的经验来看,在没有建设好现代国家制度之前,过早引入地方选举民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村民民主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应当好好总结,因为它们反映了选举民主所能出现的变形。例如,在家属势力很大的乡村,民主实际上是有名无实的。此其一。选举出来的机构如何和党的机构共处。此其二。     但是,地方可以先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在这方面民主具有更为广泛的内容 。选举式民主主要是为了产生地方组织或者说地方的接班人问题(或者权力继承问题 )。一旦在地方放开选举,就很难产生一个有效的政府。而参与式和协商式民主是为了改善现存地方政权。预算公开、公民社会建设等等都是地方民主的内容。这方面,地方民主可以大有作为。     同样,政治改革或者民主化也可以发生在处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各种国家政治体制层面。这方面,中国基本国家制度已经存在,改革的目标就 是要改进或者改善。现存制度主要包括人大、政协和司法。 人大和 政协是代表机构。“ 三个代表”理论提出后,人们开始重视人民代表的利益代表问题。这方面有所进步,主要是人大和政协代表的意见表达方面。但是制度和政策层面有很多问题仍有待于解决。例如,如何建立代表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如果代表和其所代表的人民 没有关系,那么代表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何改进代表的产生和代表办法?有人提出人大代表不能以个人身份代表人民的利益,那么人大作为整体又如何能代表人民的利 益呢?就代表方面,一些新的实践正在出现。积极的做法应当是考量如何改进这些实践,而不是简单否定这些实践。因为,否定是产生不了新制度的。      关于司法独立问题     这里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司法独立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但也可以加以理性的讨论。司法不能独立就是司法政治化。这已经产生了无穷的问题。司法是任何社会基本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这个防线如果失守,那么基本社会正义就会 荡然无存。中国目前就面临这样的情况。掌权者可以通过权力,有钱者可以通过金 钱把司法程序“政治化”。     司法系统是中国社会最为腐败的部门之一。社会对政府的不信任主要也体现在司法方面。实际上,如果掌权者或者有钱者可以把司法政治化,人民或者被统治者也可以这样做。人民不相信司法、不服司法,往往通过其它政治化的方式来求助问题的解决,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等等。政府一旦面临这种情况,也就难以 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样,你来我往,法律成为谁也不认同其权威的一纸空文和儿戏。     法律权威得不到确立,国家治理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怎么办?执政党可以控制立 法,但必须让司法相对独立。法律是政治力量意志的体现,这是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反映了法律的现实情况。就是说,政治力量必然把自己的政治意志体现在法律层面。但这可以通过控制立法来达到。如果执政党不满足于某一法律,那么就可以修改法律,甚至废除法律。当然,也可以就新的情况制定新的法律。但是一旦法律到位,那么政治就要休止,就必须让专业法律人员来司法。如果把这个过程也政治化了,执政党和人民之间就失去了宝贵的中间地带。司法相对独立是中国走向法治的第一步。而基本国家制度的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法治。     法治、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沿着这些已经出现的改革话 语前行。无论是自由派的幻想主义和左派的恐惧主义,都没有出路。今天,无论左派还是自由派,都可以动员到一定的力量来阻碍任何一项他们不认可的政治改革。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的领导高层对政治改革不能达成共识,而屈从于空洞的争论,那么只能延误改革,造成不堪的后果。    个人博客      http://zyn.caogen.com/
程德全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程德全,字纯如,号雪楼,1860年7月22日(清咸丰十年’,六月初五),生于四川云阳县长绩甲纱帽嘴老屋(今属双江区九龙乡).父程大观为附贡生,以教书为业,全家七口,生活维艰。程德全自幼随父读书,后又一同外出教书,以教资补贴家用..1888年,,程德全赴京乡试,未中,后人国子监肄业,当时日俄凯觎我国东
全文:里江滨扎营,彼此听候朝议的议约,在与敌议和前后,程德全频繁与寿山函商以武力御敌之策,但是,北路既溃,五司八旗力主请和,东西两路亦且不支奉天援军又迟迟不到,终难再战.28日,程德全把议和情况星夜归报寿山
李嗣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李嗣邺,字衡峰,初名天培,后改名,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人。10岁能文,15岁补县学员。 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 举人,十五年(公元1810年) 进士。历任实录馆复校官,内阁中书,国史馆方略馆分校官、兼办稽察房事务、文渊阁检阅、平潭同知、兴化知府、 福建乡试内监试官、建宁知府、福宁知府、 台湾
全文:完整的石头打磨而成,上面还矗立着一只石狮。两根华表之间相距近百米。华表旁边,分别躺着长2米、高1米的石虎和石马,形象逼真,大气简约,不过均遭到一定程度损坏。  
王万章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宿迁市王官集乡人,1943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江苏玻璃厂党委书记、厂长。 他自幼读书,1963年宿迁中学毕业后录取东北大学钢冶系企业经济管理专业,1968年毕业分配至大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任技术员,1972年9月调黄石市委宣传部工作,1975年3月调宿迁人事局、组
全文:生产的新的一页,现该浮法生产线已于1994年11月8日建成点火,由代省长郑斯林亲临剪彩,12月28日全省第一块浮法玻璃在该厂诞生,受到洛阳玻璃厂专家好评。该厂目前已出现产销两旺的最佳状态,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为我省及华东地区重要的玻璃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
冯邦彦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性别:                           男                                                                                                      籍贯:  广东          
全文:                                                                                   主要论文:                      1.《香港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研究〉,1989年第4期 2.《论港元联系汇率制
陈秀英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陈秀英,(1919—1942),女,宁阳县东庄人。著名烈士。陈秀英9岁进宁阳县立第二小学学习。17岁嫁给本村一许姓富农子弟。1938年11月在泰宁边区自治会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和妇女解放运动,1940年春加人中国共产党并到鲁南党校学习。同年12月,调费北县卞桥区做妇女工作,带领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开展募
全文:陈秀英,(1919—1942),女,宁阳县东庄人。著名烈士。陈秀英9岁进宁阳县立第二小学学习。17岁嫁给本村一许姓富农子弟。1938年11月在泰宁边区自治会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和妇女解放运动,1940年春加人中国共产党并到鲁南党校学习。同年12月,调费北县卞桥区做妇女工作,带领妇女学政治、学文化,开展募捐慰劳,优待抗属等活动。1941年10月,陈秀英调到费北县固城区工作。日军“大扫荡”时,她夜以继日地动员群众埋粮食和物资,坚壁清野。组织乡亲们挖短程地道,建立哨点、情报网、传递线等,武装起来反“扫荡”。11月16日,因叛徒王善宝出卖,被大土匪头子、日本皇协军司令、国民党新编三十六师师长刘黑七(刘桂棠)部逮捕。伪营长尹殿堂软硬兼施,迫她投降,关进特务营。特务营长孙宝灿。一面严刑拷打,一面逼她嫁给伪自卫团团总孙安祥。陈秀英严辞拒绝,敌人用烧红的铁水铲烙她的前胸、后背和四肢。陈秀英醒后,遍体鳞伤,绝食以示抗议。房东劝她:“你先答应下来,以后想法再跑,免得受这么大苦。”她说:“我是共产党员,是中国人,抗击日本侵略稀轰何罪。如果答应这帮坏蛋,不但要遭人唾骂,而且对不起共产党,对不起家人”。关押期间,她不忘斗争,凡能触到的地方,她就用石灰写下“打倒反动派,打倒刘黑七”等口号。刘黑七耍尽各种手段,陈秀英仍宁死不屈,命令特务连长李占元就地枪杀她。1942年3月24日,李占元押着陈秀英来到北锅泉村西北角岭事先挖好的土坑旁,陈秀英昂首挺胸,大骂顽匪,敌营长气得团团转,面对钢铁战士,无伎可施,众匪把她推进坑里,陈秀英从容就义,年仅23岁。陈秀英被害这天,在就义周围干活的人们目睹她大义凛然的革命气节,无不感动。在场的许多匪兵也深感内疚,有的开小差,有的反正参加共产党的军队。中共费北县委编印陈秀英事迹宣传册,《沂蒙导报》发表社论,号召广大军民向陈秀英学习。1988年,《大众日报》以《巾帼丹心照汗青》为题,报道陈秀英烈士的感人事迹。编者按说:“46年前,一位年仅23岁的‘女八路’英勇就义于刘桂棠匪部的屠刀之下,由于当时刘匪的严密统治,这位女英雄连她的真实性名都没留下。然而,历史是公正的,人民对于自己的英雄是不会忘怀的。在纪念陈秀英烈士英勇就义46周年的日子里,本报发表烈土战友陈华鲁同志经过几年时间的奔波调查撰写的这篇通讯,以慰先烈之灵,更为昭示无数后来之人,学习英雄精神,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
郭公木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又名梦熊,字卓如,乳名以焯。清光绪十七年(1891)十月生于斜滩。早年负笈福安及福州,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私立福建政法学校,民国4年(1915),由学校选送赴日本深造,民国6年(1917)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在日本期间,郭公木积极参加东京中国留学生的爱国活动。回国后,在福建政法学校担任教职。
全文:又名梦熊,字卓如,乳名以焯。清光绪十七年(1891)十月生于斜滩。早年负笈福安及福州,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私立福建政法学校,民国4年(1915),由学校选送赴日本深造,民国6年(1917)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在日本期间,郭公木积极参加东京中国留学生的爱国活动。回国后,在福建政法学校担任教职。结识了不少省垣名流。民国9年(1920)省教育厅委任郭公木为省立第三中学校长(校址在霞浦)。郭到任后,延聘名师,在闽东地区广招学生,给予优惠待遇,还帮助毕业生升学深造,为开发闽东山区民智做了大量工作。 民国11年(1922)郭公木重返福建政法学校任教。 民国16年(1927),省政府委派郭公木为泰宁县县长。是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白色恐怖笼罩全国。郭公木任职时,能“洁身自爱”,“不取民间钱物”,下乡时轻装简从,并禁止县府人员向百姓索取下乡的“草鞋钱”和审案时的“堂礼”,还明令取消一些苛捐杂税,减轻人民负担。当时,军阀部队调动频繁,拉伕派款,百姓有苦难言,郭向上峰陈情,争取到一笔款项分发给受害百姓。此外,他自兼泰宁县模范小学校长,还筹建粮仓积谷防饥,倡修县志等,为泰宁人民做了几件好事。 两年后,省调郭公木任龙岩县长。龙岩是军阀陈国辉的地盘,郭不愿与陈同流合污,不就龙岩县长职,仍回省政法学校任教。 民国18年(1929),福建政法学校改组为“私立福建学院”,郭公木任教授兼院部秘书,并任乌山图书馆常务董事。 郭公木政治上比较开明,在省城期间,共产党人范浚、范式人被当局逮捕,郭公木参予援救他们出狱,为革命做过有益的工作。 抗战爆发前夕,郭公木一度离校,任省禁烟委员会及账济委员会委员等。 民国32年(1943),郭公木被福建学院校董会选为院长。时学院暨附中内迁闽清白云渡,经费困难,物价飞涨,郭公木主持校政,备尝艰辛,一直支撑到1949年。至此,郭公木前后共在教育界工作了三十多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发动了反共反人民内战。由于郭公木威望高,却被国民党当局“选”为“国民大会”代表、“中央立法委员”及省“戡乱委员会”委员等职,这不能不令人为之惋惜。但可喜的是,郭氏仍拒绝了“省财政厅长”之任命,并拒绝跟随国民党政权逃台。解放后,他受聘为福建省文史馆馆员,工作尽心尽力,著有《辛亥革命处理八旗官兵的经过及近代农民革命史稿》。 1669年3月,郭公木逝世于福州,享年79岁。
林正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汉族,1949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藤桥镇,1969年开始从事教育事业,1981年进修于温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83年毕业后回原校藤桥中学继续任教高中语文,1989年任教导主任兼语文教研组长,是温州市中语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瓯海文史委员,瓯海文联成员。现任学校校长、书记。    舌耕
全文:

男,汉族,1949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藤桥镇,1969年开始从事教育事业,1981年进修于温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83年毕业后回原校藤桥中学继续任教高中语文,1989年任教导主任兼语文教研组长,是温州市中语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瓯海文史委员,瓯海文联成员。现任学校校长、书记。    舌耕兼笔耘,收获自可慰。呕心倾热血,立志育英才。近三十年来,他在教坛上执着地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他认为,语文的外延应当和生活相等,要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就得大胆进行教学改革。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他的教学方法自成特色,深受学生欢迎和社会的认可。特别是在写作教学中,他能以大语文观作为自己教学的导向,带领学生到社会中去,在观察、调查、采访、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1986年,他写出了教学论文《以新闻写作为突破口,把学生引向社会》,被《语文学习)录用发表,反响极大。1993年,他的《功夫在课外》的教学论文被《中国当代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选》评为优秀论文并选入该书。从93年到96年,他还写了《小言论的写作教学》、《以实写虚法试探》、《“引用”与“作文”》、《要选准选好作文角度》、《材料作文一我有话要说》、《一次实验作文的记录》、《作文题目一今年独好》等文章,先后发表在《中学语文教学参考》、《文苑报》、《温州教育》、《温州日报)等杂志、报刊上。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不少学生已成为《温州日报》、《温州晚报》、《侨乡报》、《温州电台、瓯海电台》优秀通讯员、记者和编辑。    由于他善于培养学生动脑、动笔的能力,又善于进行“下水”教学,二十多年来,他和他的学生写成并已发表的消息,通讯、小评论随笔、散文、杂文、小说、诗歌等就有一千多篇。    安贫乐教,育人为荣。他同他的学校和学生有着割不断的深厚感情。他的学校位于石垟山麓、“圆觉寺”旁,一九九六年三月,他在《温州日报》教育版上写了一篇题为《圆觉梦》的文章,叙述了他的教学生涯,阐明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正如在文中所写的那几句话:                            晨钟催暮鼓                            圆觉三十秋                            学子勤教化                            四海皆良材。    邮编:325019电话:0577—6479874

周孝培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字震九,一八九三年生,本县斜滩镇人。先代家境小康,至其父手寒落。童年曾在私塾读书,十二岁随父迁居福州,入闽县小学肄业,十五岁考入全闽高等学堂。在学时,老师教读《饮冰室文集》,讲解中外时事,知清廷腐败,外侮频仍,乃隐怀革命报国之志。辛亥福州光复后,他毅然投奔学生北伐军,出发往南京。公元一九一二年民国成
全文:字震九,一八九三年生,本县斜滩镇人。先代家境小康,至其父手寒落。童年曾在私塾读书,十二岁随父迁居福州,入闽县小学肄业,十五岁考入全闽高等学堂。在学时,老师教读《饮冰室文集》,讲解中外时事,知清廷腐败,外侮频仍,乃隐怀革命报国之志。辛亥福州光复后,他毅然投奔学生北伐军,出发往南京。公元一九一二年民国成立,改编为入伍生团,受训半年回闽。为期深造,他转入北京清河陆军第一预备学校学习毕业。因其素志热爱边疆工作,故习骑兵,一九一九年毕业于保定军官学校第七期骑科,派北京边防军第一师充骑兵团第四连排长。在服务期间考入日本陆军骑兵学校学习,一九二二年毕业。回国后,历任东北军张学良部骑兵第十四团连长、团副,第三混成旅参谋。一九二七年夏南返,任福建省防军教导团营长兼副团长,该团扩编为旅时,任团长兼副旅长,并代理旅长。一九三五年调任驻日大使馆陆军武官,至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后回国。抗战八年间,他始终在重庆军训部任骑兵副监并代兵监之职。一九四六年夏由重庆回南京,国民党政府国防部成立,军训部撤销,同年八月他被列为退役。 建国前夕,周孝培因失业,移家返榕。由刘通先生介绍参加“民联”(后改称“民革”)。解放后,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一次,他读了《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后,畅谈学习心得:“这篇文章所列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真是一针见血,写得既深刻又生动”,并说:“反对自由主义,就是要克服自私自利思想,作一个忠诚、坦白、正直的革命战士”。一九五二年春,值“三反”运动高潮,他在“民革”中表现积极,曾多次到寿宁会馆宣传党的政策,发动同乡旅众认清形势,参加斗争。 周孝培秉性耿直,清廉自矢,从来不徇私情,反对以权谋私。他服务旧社会数十年,戎马天涯,军衔少将(并代理中将),但平日“晓然于义利之分,而严辨于几微之间”,不妄取分外一文,纯靠薪金收入,俭约维持生活。抗战时回乡,寄存族兄周克赉家皮箱两只,临行时,再三叮咛说:“此乃我一生血汗积蓄,请慎代保存”。解放后,族兄家担忧其箱内是否私存违法财物,乃私自开箱检查,原来箱内只有呢衣、西装及学习、服务的证件,这就是所谓“一生血汗”的积累。直到晚年,他依然两袖清风。借居榕城内兄的房屋,夫妇均赖儿子赡养以终。他对待家族亲人极端严肃,反对“裙风”。在旧社会,他虽有较高地位,但从来不愿为宗亲谋求一官半职。平日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如在教导团任职时,一次,在其部队工作的胞弟,因出差远途,缺乏盘川,犯私窃旅客钱财的错误,事发,他铁面无私,毫不庇袒,责以军棍,并禁闭三个月后撤职。后在军训部任职时,祖籍寿宁平溪村一位同宗,在闽北经商,与该地人发生争端,竟写信要求孝培函托当地政府予以撑腰和保护。他接信后,写了一封复信教育他,大意是:出门在外经商,应与群众和睦相处,如果真受欺负,可返梓地谋生,不宜在外闹事。对于子弟,周孝培主张:“务必重视知识,学点技术,自食其力,免于求人,无灾无难,过此一生”。他的三个孩子分别安排学工、学医,解放后成为技术骨干,为祖国、为人民作了有益的贡献。他曾自认:“因受中国哲学思想影响,夙抱济人利物之志”,坚守“主敬以立其本,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的修身原则,因而他同情劳动人民,每遇雇乘车、轿或挑工,除给约定工钱之外,到达后还多给值一二成,以酬其劳。当年往返连江、罗源之间的劳工,受其惠者,无不交口称赞。 旧时代政治腐败,官场黑暗,派系纷争。周孝培秉性硁执,嫉恶如仇,不愿同流合污,也不肯溜须拍马,讨好官僚。最初他在国民党统治下工作十年,并未加入国民党。一九三八年由武汉撤退桂林,始集体加入国民党。一九四七年国民党在南京登报通知重新登记党员,不登记者即取消党籍,他不登记,遂脱党。由于他不参加反动派系,落落寡交,因而横遭排斥,终成旧时代的牺牲者。 周孝培于一九七八年一月在福州病逝,终年八十六岁。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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