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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远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陈光远,停前镇三渠村人,生于一九三二年四月,进入学龄后就读于本地私塾、亭古小学、县中学。一九四九年五月黄梅上乡解放,鄂东革命干部学校招生,考入该校学习,同年八月结束,编入黄冈地委工作队任队员,参加黄冈县新集区秋征工作。一九五0年元月入团并重新安排,转入黄冈地区公安处公安训练班学习,同年七月结束,分配
全文:湖农场四清工作队队员,参加大院农场四清工作,任黄分场工作队长兼党委书记一年,一九七九年任农场副书记、副场长。一九八一年任农场场长,一九八六年从农场退下来,调黄梅县人民政府任正县级巡视员,黄梅县
林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10—)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福建省古田县人。早年在家乡念完小学。1928年毕业于福州英华中学。1932年获北平燕京大学学士学位。1935年获同校硕士学位。之后留校任助教。1937—194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1941年回国后,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翌年
全文:(1910—)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福建省古田县人。早年在家乡念完小学。1928年毕业于福州英华中学。1932年获北平燕京大学学士学位。1935年获同校硕士学位。之后留校任助教。1937—194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1941年回国后,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翌年加入中国民族学会,任成都燕京大学社会系教授兼代系主任。1946—1951年任北京燕京大学社会系主任,其间又兼任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赴藏作社会调查工作。1952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1956年任中央民族学院研究所藏族研究室主任兼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副主任。以后曾任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人类学研究会主席团成员、国家民委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林耀华注重社会实地调查研究,尤其是在抗战时期,同身居西南边陲的社会学者,如吴文藻、费孝通、李安宅等,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民族调查研究。《凉山夷家》是他在1943年暑期对川边凉山夷家的一部实地调查报告。他采用功能的观点,对凉山夷族的社会性质、家庭婚姻、社会的主要枢纽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其目的是研究少数民族的团结力与汉人相处的问题,对建立我国的民族学和人类学起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著作有《凉山夷家》(1947)、《从猿到人的研究》(1951)、《原始社会史教学大纲》(主编1956)等。
李嗣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李嗣邺,字衡峰,初名天培,后改名,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人。10岁能文,15岁补县学员。 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 举人,十五年(公元1810年) 进士。历任实录馆复校官,内阁中书,国史馆方略馆分校官、兼办稽察房事务、文渊阁检阅、平潭同知、兴化知府、 福建乡试内监试官、建宁知府、福宁知府、 台湾
全文:260名,建筑百余炮柜。隘线北自树杞林南至双溪,各隘互相联系,一个大防御线,对东南山区“生番”作一包围之势,因此又称大隘。金广福曾与“生番”浴血战斗数十次,其中道光十五年七月,隘丁及垦佃在麻布树排(北埔
甘景镐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甘景镐,著名化学家,福建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1915年4月1日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 甘景镐1935年1月福建协和大学毕业。1938年入前教育部大学医学师资班,学习生化专业。1937~1940年在福建省医学院任教,1946~1950年在福建省农学院、协和
全文:甘景镐,著名化学家,福建师范大学化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1915年4月1日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 甘景镐1935年1月福建协和大学毕业。1938年入前教育部大学
范式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09—1986·10·31) 原名范志明,字涤凡,号耀卿,又名范拯民,化名洪泽。出生于寿宁县。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寿宁县党组织创建人之一。1934年任闽东红军独立团政治指导员、教导员、秘书长(参谋长),为创建和发展闽东革命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35年后是闽东游击区主要领导人
全文:、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委员、闽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与叶飞、阮平等领导人一起,在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共同领导广大军民胜利坚持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1937年8月担任中共闽东特委和谈
黄寿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黄寿祺,文学评论家。字之六,号六庵,曾用笔名霞山。年日生。福建省霞浦县盐田镇上街人。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自幼在家乡私塾学习,受儒家思想影响,崇信孔孟之道。月年毕业于私立北平中国大学文科预科。年获得私立北平中国大学本科国学系文学士学位其后执教于福建霞浦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燕冀中学、私立北平
全文:黄寿祺,文学评论家。字之六,号六庵,曾用笔名霞山。年日生。福建省霞浦县盐田镇上街人。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自幼在家乡私塾学习,受儒家思想影响,崇信孔孟之道。月年毕业于私立北平中国大学文科预科。年获得私立北平中国大学本科国学系文学士学位其后执教于福建霞浦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燕冀中学、私立北平中国大学、私立北平华北国医学院、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和国立海疆学校等,任过教导主任、文史地教员、讲师、教授(年)和国文科主任等职务。解放后,任福建师范学院教授兼中文系主任。学术上受徽州学派影响较大,在文学上受桐城文派影响较大。认为文学言志、抒情、咏物、写景、记人、记事、均为明道济世;主张文附质,质待人,内容与形式并美。他的早期著作《与尚节之先生论易三书》年《北平晨报》,曾引起当时北平学术界老前辈的重视,并为苏联科学院院士舒茨基博士所著的中国古典哲学《变化的书》列为参考资料。年月曾参加教育部召开的师范院校《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讨论会。年发表了《漫谈如何研究中国古典文学教材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福建师院学报》第年又在《福建师大学报》、厦门大学校刊及华东师大《语文函授教学通讯》上发表《漫谈中国古典文学的自学问题》。曾自编《群经要略》、《诗经选读》、《中国古代文学《历代散文选》、《唐宋诗选》等教材讲义。主编过《福建文学史》及《清诗选》。又曾为李贽《焚书》、《续焚书》注释总纂。期),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前出版的主要论著有《闽东风俗记》年《中和报》)、《嵩云草堂易话》(年,北京《新光杂志》)、《水南读书记》(年,《南方日报》副刊《新畦》)等。解放后出版的主要论著有《漫谈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问题》(年,《闽江》,第期)、《试论杜甫绝句》年,《福建师院学报》,第期)、《周易名义考》年,《福建师大学报》,第期)、《六庵诗话》(年,《蒲公英》,第期)、《“观物取象”是艺术思维的滥觞》(与研究生张善文合作,年,《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辑,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等。还有《六庵吟草》古今体诗千余首,散见于《北平晨报》、《民国日报》、《南方日报》、《文艺捃华》、《群众文艺》、《热风》等全国各地文艺刊物。$图片$
林正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汉族,1949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藤桥镇,1969年开始从事教育事业,1981年进修于温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83年毕业后回原校藤桥中学继续任教高中语文,1989年任教导主任兼语文教研组长,是温州市中语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瓯海文史委员,瓯海文联成员。现任学校校长、书记。    舌耕
全文:

男,汉族,1949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藤桥镇,1969年开始从事教育事业,1981年进修于温州教育学院中文系,1983年毕业后回原校藤桥中学继续任教高中语文,1989年任教导主任兼语文教研组长,是温州市中语会会员,浙江省写作学会会员,瓯海文史委员,瓯海文联成员。现任学校校长、书记。    舌耕兼笔耘,收获自可慰。呕心倾热血,立志育英才。近三十年来,他在教坛上执着地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他认为,语文的外延应当和生活相等,要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就得大胆进行教学改革。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他的教学方法自成特色,深受学生欢迎和社会的认可。特别是在写作教学中,他能以大语文观作为自己教学的导向,带领学生到社会中去,在观察、调查、采访、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1986年,他写出了教学论文《以新闻写作为突破口,把学生引向社会》,被《语文学习)录用发表,反响极大。1993年,他的《功夫在课外》的教学论文被《中国当代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选》评为优秀论文并选入该书。从93年到96年,他还写了《小言论的写作教学》、《以实写虚法试探》、《“引用”与“作文”》、《要选准选好作文角度》、《材料作文一我有话要说》、《一次实验作文的记录》、《作文题目一今年独好》等文章,先后发表在《中学语文教学参考》、《文苑报》、《温州教育》、《温州日报)等杂志、报刊上。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不少学生已成为《温州日报》、《温州晚报》、《侨乡报》、《温州电台、瓯海电台》优秀通讯员、记者和编辑。    由于他善于培养学生动脑、动笔的能力,又善于进行“下水”教学,二十多年来,他和他的学生写成并已发表的消息,通讯、小评论随笔、散文、杂文、小说、诗歌等就有一千多篇。    安贫乐教,育人为荣。他同他的学校和学生有着割不断的深厚感情。他的学校位于石垟山麓、“圆觉寺”旁,一九九六年三月,他在《温州日报》教育版上写了一篇题为《圆觉梦》的文章,叙述了他的教学生涯,阐明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正如在文中所写的那几句话:                            晨钟催暮鼓                            圆觉三十秋                            学子勤教化                            四海皆良材。    邮编:325019电话:0577—6479874

程德全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程德全,字纯如,号雪楼,1860年7月22日(清咸丰十年’,六月初五),生于四川云阳县长绩甲纱帽嘴老屋(今属双江区九龙乡).父程大观为附贡生,以教书为业,全家七口,生活维艰。程德全自幼随父读书,后又一同外出教书,以教资补贴家用..1888年,,程德全赴京乡试,未中,后人国子监肄业,当时日俄凯觎我国东
全文:不允,程投江自杀以明志,被俄军救起。尔后,俄人又欲将程押赴赤塔,行至海拉尔,风雪交加。奇寒难当,程忧劳疾,僵卧蒙古包中20余天,得俄国红十字会帮助,才被释回。1901年,程德全擢升直隶州知州用,赏戴
黄淑文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心血管内科学教授    黄淑文,女,1932年1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医疗系毕业。历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研究员,1988年晋升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高血压研究室研究员。现为中华医学会会员,世
全文:心血管内科学教授    黄淑文,女,1932年1月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沈阳中国医科大学医疗系毕业。历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内科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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