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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卿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Wang Ruiqing)1937年3月生。辽宁义县人。196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系毕业。吉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医师,省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省计生科技研究会会长,省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中国计生协会理事,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学会委员,《中国公共卫生》编委,《
全文:(Wang Ruiqing)1937年3月生。辽宁义县人。1965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系毕业。吉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医师,省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省计生科技研究会会长,省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中国计生协会理事,中国优生科学协会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学会委员,《中国公共卫生》编委,《中国校医》编委。从事营养与食品卫生及妇幼营养卫生等方面研究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工作。1986年主持的“食用煎炸油卫生标准的研究”获省科委四等奖,被卫生部列为国家食品卫生标准(UDC613、 268C53GB7102— 86); 1988年主持了“便携式煎炸油检测仪的研制”等。代表著作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现代家庭饮食全书》、《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教材》、《家政知识集锦》、《中华食品工业大辞典》(主要编纂人之一)等;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有《煎炸油中聚合物的实验研究》、《弯曲菌在猪及其胴体表面的带染情况调查研究》、《浅谈超层次监督》、《引进家政教育内容协会工作充满活力》等。地址长春市斯大林大街副60号吉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邮编130051电话(0431)894031
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
全文: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
李执中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李执中,山东蓬莱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蓬莱县中心区委书记、蓬莱县县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溧水县委书记,江苏省委财贸部副部长,苏州市委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共十一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李执中 副主任医师。生于1936年,
全文:1李执中,山东蓬莱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蓬莱县中心区委书记、蓬莱县县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溧水县委书记,江苏省委财贸部副部长,苏州市委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第六
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
全文: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陈心陶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04年5月4日出生于福建古田。1925年毕业于福建协和大学生物学系。1925—1928年任广州岭南大学助教、讲师。1928—1929年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攻读寄生虫学,获理学硕士学位。1929—193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进修比较病理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1—1938年任广州岭南大学生物系主
全文:及其分布.动物学报,1958,10(4):404415.20陈心陶.并殖吸虫分类上的特点:包括氏并殖〔Paragonimusskr-jabini〕的补充报道.动物学报,1960,12():27
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耀华先生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教育家,中国民族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终身教授.2000年11月27日逝世,享年91岁。耀华先生于1910年3月27日生在福建省古田县岭尾村。一代宗师,学界泰斗。1910生于福建古田。1935年在北平
全文:1.TheGoldenWing:ASociologicalStudyofChineseFamily,London,Routledge,KeganPaul,1947.中文版《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庄孔韶、宗成译
刘国光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刘国光     刘国光(1923年11月23日-),著名经济学家。 江苏省 南京市人。1946年毕业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经济系,毕业后考入北平 清华大学研究院;1951年—1955年, 苏联 莫斯科经济学院获副博士学位。1981年—1982年,兼任中国国家统计局副局长;1982年—1
全文:。   1998年—2002年中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这一期间,刘国光在《略论通货紧缩趋势》等一系列文章中,分析了此轮通货紧缩过程中中国经济运行的机理,阐明:(1)供大于求的矛盾来自初步形成的买方市场,前期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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