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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  李嗣邺,字衡峰,初名天培,后改名,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人。10岁能文,15岁补县学员。 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 举人,十五年(公元1810年) 进士。历任实录馆复校官,内阁中书,国史馆方略馆分校官、兼办稽察房事务、文渊阁检阅、平潭同知、兴化知府、 福建乡试内监试官、建宁知府、福宁知府、 台湾
全文:完整的石头打磨而成,上面还矗立着一只石狮。两根华表之间相距近百米。华表旁边,分别躺着长2米、高1米的石虎和石马,形象逼真,大气简约,不过均遭到一定程度损坏。  
林耀华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林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原始社会史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学
全文:林耀华,当代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年月日生,福建省古田县人。现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民族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原始社会史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中国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顾问、《辞海》编委会委员及世界民族组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编委会委员及民族学组组长、国家民委主持领导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人类学研究会主席团成员、国家民委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早年在家乡念完小学。年毕业于福州英华中学。年获北平燕京大学学士学位,学士论文为《严复研究》(年载《社会学界》第卷)。年获同校硕士学位,硕士论文为《义序宗族研究》。之后留校任助教,并为北平《晨报》、天津《益世报》所编《社会研究》副刊任副编辑。年至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刊登在哈佛大学《亚洲研究》第期,年出单行本)。这篇关于我国贵州省少数民族的论述,至今仍被国内外多方引用。在美期间,参加美国应用人类学会议,为该会名誉会员。卷第年回国后,任昆明云南大学社会系教授。翌年加入中国民族学会,任成都燕京大学社会系教授兼代系主任。年至年担任北京燕京大学社会系主任,其间曾任该校法学院编辑委员会主席,主编《燕京社会科学》(汉文)、》(英文),兼任《燕京学报》编辑。之后又兼任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参加西藏科学工作队,赴藏作社会调查工作。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年任中央民族学院研究所藏族研究室主任,兼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曾作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代表,参加苏联在列宁格勒召开的全苏民族学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关于《当前我国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几个任务》的报告。(该报告刊登在《苏联民族学》杂志年第期上)年,因在云南调查研究成绩卓著,被选为北京市群英会和全国群英会个人先进代表。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副主任,兼留学生办公室主任,后又担任该院研究部负责人。年,作为联合国教科文委员会下属联合国大学邀请代表,参加在墨西哥城召开的拉丁美洲区域会议,并发言介绍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族学研究情况,同年又被墨西哥国立艺术研究所邀请,参加在塔巴斯科洲召开的“我们时代的文化和人道主义的前景”讨论会。年应日本外务省国际交流基金会之约,为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一级研究员,赴日本,在东京、京都、大阪、奈良、宝塚等地同日本民族学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主要著作有:《》(年,英国伦敦书局出版;其中有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写的导论;年被译成汉文《金翅》,在台北华新出版公司刊行)、《凉山夷家》年到四川大凉调查材料,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年,在美国被译成英文,美国出版社刊行)、《从猿到人的研究》(年,北京耕耘出版社出版)、《云南省民族识别研究第一、二阶段初步总结》(主编,年云南省民委内部印发),书中识别出来的云南省除汉族外的二十一个少数民族,后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公布。《西藏社会概况》(主编,年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内部刊行)、《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与费孝通合写,年,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原始社会史教学大纲》(主编,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原始社会史》(主编,中华书局出版)。主要论文有:《社会历程的研究》(年)、《从人类学的观点考察中国宗族乡村》年,《社会学界》第卷)、《康北藏民社会状况》年,连载《流星月刊》第卷期)、《我国东北鄂伦春人》年,《中国建设》)、《中国的经济文化型》(与苏联专家合写,年以俄文发表,年至年,译成日文,在日本杂志连续刊登)、《对我国藏族、维吾尔族和傣族部分地区解放前农奴制度的初步研究》(合写)年,《历史研究》第期)、《试论原始社会史分期问题》年,《文史哲》第期)、《再论原始社会早期的分期问题》(合写,年,《民族学研究》第二辑,民族出版社)等多篇。还参加翻译尼克松著《六次危机》(上、下册)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图片$
薛文潮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薛文潮,字长纲,号飞澄。清乾隆十八年(1753)九月生于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双溪村,父亲开豆腐店,为人勤谨,对子女管教有方。薛文潮有兄弟三人,他是老大,生得粗眉大眼,从小好动,尤喜使刀弄棒。时在县衙任把总的伯父看小文潮是根将苗,便有意引导他习武。每天凌晨,天刚蒙蒙亮,伯父就把年仅十二岁的文潮唤醒,带他
全文:薛文潮,字长纲,号飞澄。清乾隆十八年(1753)九月生于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双溪村,父亲开豆腐店,为人勤谨,对子女管教有方。薛文潮有兄弟三人,他是老大,生得粗眉大眼,从小好动,尤喜使刀弄棒。时在县衙任把总的伯父看小文潮是根将苗,便有意引导他习武。每天凌晨,天刚蒙蒙亮,伯父就把年仅十二岁的文潮唤醒,带他到考坪练操。小文潮的操课很简单:抱石头。伯父拣来一堆大小不一的石头,他先让小文潮抱小石头绕考场行走,过几天就换抱大一点的石头,日复一日,风雨无阻。这样练了三年,薛文潮的手劲很大,能抱二百多斤的石头疾步小跑。此后,伯父开始教他刀法。由于功底扎实,飞舞一个时辰而不心虚气喘。旁人看了,皆道是神力。乾隆四十年,薛文潮参加县学考试,名列前茅。四十四年参加省试,中武举第六名。四十九年经兵部考核,薛文潮被选为羽林军卫。 薛文潮武艺高超,为人谦恭,深得上司赏识。乾隆五十一年,薛文潮被兵部选任宁德千总。当时宁德县防务薄弱,海盗猖獗,百姓遭殃。薛文潮就任后,整饬军纪,加强防务。他与士兵一道驾船巡逻,痛击侵扰的海寇。同时,薛文潮深入民间,做好军民联防工作。经过数月整治,寇患匿迹,百姓安居乐业。 乾隆五十二年,薛文潮因军功召署福州南台面岭千总,不久提升守备。当时清廷对东南海疆防备松懈,曾被郑成功逐出境的荷兰殖民者趁虚骚扰台湾,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还纠集当地歹徒,阴谋叛乱,一时寇焰嚣张。薛文潮奉总督令,带领一千军马,分乘十艘战船,渡海剿寇。就在战船即将驶靠台湾淡水码头时,忽遇飓风,战船反飘至广东澳门,所带粮草已尽,薛文潮只好向广东总督求援,广东总督闻报立即接济粮草。薛文潮率领军马,返驾战船向台湾驶去,由于风急浪高,行进艰难,历时两个月方才抵达台湾。上岛后。薛文潮一边会同当地官员商计剿寇对策,一边重兵把守各关口要道,另派兵化装成渔民侦察海寇行踪。待掌握寇情后,薛文潮兵分两路,对寇贼首尾夹击,一网打尽。捷报传来,台湾同胞欢庆鼓舞,箪食壶浆慰劳官兵,朝廷颁发奖功令,赏银牌。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荷寇卷土重来,侵扰台湾高山、斗南、云林等地。此时,担任台湾中营守备的薛文潮立即调遣兵马,痛击侵略者。他身先士卒,英勇杀敌,寇贼溃败。五月二十日,薛文潮策马丛林,搜拿残寇,不幸遭潜寇镖中心脏,流血不止,仍负痛指挥士兵作战,最后呕血阵亡,时年三十六岁。总督闻报,痛失股肱,驰奏朝廷。同年八月,乾隆帝下旨追授薛文潮为广威将军,旌表忠烈,救赐国葬,入祀台湾昭忠祠。其弟薛文涛带人马躬赴台湾运枢,途径福州、闽侯、古田等县,地方文武官员出城公祭。 薛文潮陵墓建在棠口乡贵溪村台头自然村后门山上,背枕长兰溪,前面是一洼水田,这里群山环抱,风景宜人。极目远眺,千山万岭,起伏连绵,气势磅礴。回眸墓山,犹如半月沉江之状,云蒸霞蔚,煞是壮观。整个陵墓纯花岗岩砌成,墓碑正中刻写着“皇清特授武信郎督标中镇文潮薛公之墓”。墓台左联“英名留史册”,右联“盛德荫儿孙”。墓碑下台左右联为“江山并秀,日月争光”。墓坪两边竖着一对三米高的石旗杆,左旗杆魁斗上刻着“瑞气锺英”,右旗杆魁斗上刻着“静听鹿鸣”。第二重墓台中刻着屏南开县举人周大俊楷书“忠节佳城”四字,苍劲有力。整个陵墓构筑恢宏庄重。 薛文潮殉职后,双溪村薛氏宗祠里供奉着他的神位与画像。祠堂正厅梁上悬挂圣旨“忠烈”鎏金牌匾。下厅天井花坛上有一株牡丹,是薛文潮从京都调任宁德千总途经河南洛阳时带回手植的,虽虬枝苍老,仍枝繁叶茂。据清光绪十年(1884)编修的《薛氏宗谱》记载,屏南种植牡丹始于薛公文潮。现年八十多岁的薛世志老先生回忆说,小时候,祠堂开祭时,挂展薛文潮公的战袍与大刀,有人试穿薛公战袍,必须站在凳子上,其袍襟刚好离地,足见文潮公身材高大。战袍后来藏于长孙家,因宅院失火而烧毁。现大刀只剩下刀叶,重38斤,归薛氏祠堂保管,刀柄在20世纪50年代被收去炼钢,还有宝剑、圣旨等文物皆散失不知何处。薛文潮妻出于双溪村肇基始祖陆氏望族,聪慧贤淑,生三子,夫殉职后,陆氏坚忍负重,抚子成材,敬奉双亲,乡闾称诵,后被朝廷族表建坊。 薛文潮后代,散居在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以及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其中有不少佼佼者,仅在美国任教授予及获得博士学位的就有八九人。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民间往来密切,不少回乡探亲观光的台胞慕名前往薛文潮陵墓和薛氏祠堂,凭吊这位为保卫台湾而献身的民族英雄。
范式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09—1986·10·31) 原名范志明,字涤凡,号耀卿,又名范拯民,化名洪泽。出生于寿宁县。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寿宁县党组织创建人之一。1934年任闽东红军独立团政治指导员、教导员、秘书长(参谋长),为创建和发展闽东革命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35年后是闽东游击区主要领导人
全文:(1909—1986·10·31) 原名范志明,字涤凡,号耀卿,又名范拯民,化名洪泽。出生于寿宁县。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寿宁县党组织创建人之一。1934年任闽东红军独立团政治指导员、教导员、秘书长(参谋长),为创建和发展闽东革命根据地作出了贡献。1935年后是闽东游击区主要领导人之一。历任中共闽东特委委员、宣传部长、福(安)寿(宁)办事处书记、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政治部主任、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委员、闽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职,与叶飞、阮英平等领导人一起,在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共同领导广大军民胜利坚持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1937年8月担任中共闽东特委和谈全权代表,始终坚持党的独立自主原则,圆满完成国共停战合作抗日的谈判任务,促进了闽东地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1938年2月任中共闽东特委书记,主持新四军福州办事处工作。同年6月当选为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军事部长、组织部长。1939年7月当选为福建省出席中共“七大”代表,任福建省代表团团长。1945年4月出席了党的“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受命赴东北工作,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书记,省政府主席和省军区副政委、政委,在稳定黑龙江局势、解决财政困难、支援东北及全国的解放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5月调任江西省九江市军管会主任,全面领导了九江市的接管工作。同年6月至1952年9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主席、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省经济工作。此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副部长、党组书记,邮电部副部长、党组书记,中共福建省委第二书记、福建省军区第一政委、省政协主席、邮电部顾问、党组成员。先后被选为中共八大代表、十二大候补代表,出席了党的“八大”、“十二大”。还当选为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982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6年10月31日因病逝世。
周时源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914-1974)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安徽省金寨县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次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历任红四方面军连长、营长、团长、师长等职。参加了苏区反“围剿”和长征。后任新四军第六支队副参谋长兼第三团团长、辽西军区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江西军区抚州军
全文:(1914-1974)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安徽省金寨县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次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历任红四方面军连长、营长、团长、师长等职。参加了苏区反“围剿”和长征。后任新四军第六支队副参谋长兼第三团团长、辽西军区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江西军区抚州军分区司令员、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副军长等职。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周士第(1900-1979)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广东省琼海县人。1924年毕业于黄埔军官学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陆海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副队长、队长,国民革命军营长、团参谋长、代团长、团长等职。参加北伐战争和南昌起义,任起义军第二十五师师长。1934年到达中央苏区后,任红军大学军事教员,军委干部团上干队科长、队长,红十五军团参谋长,红二方面军参谋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师参谋长兼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七分校校长,晋绥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长期坚持华北抗战。1942年5月,在山西兴县田家会战斗中,领导晋西北军民,以少数兵力袭扰疲惫日伪军,集中主力相机歼灭日伪军的手段,歼敌500余人。在抗日战争的艰苦阶段,协助晋绥军区领导人,坚决贯彻党中央“把敌人挤出去”的方针,消灭了大量敌人,拔除了大批据点,巩固与扩大了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副司令员兼晋绥军政千部学校副校长,华北军区第一兵团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第一野战军第十八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等职,率部参加一系列战役,屡立战功。1949年4月,参与指挥太原战役,采取勇猛穿插、分割包围、各个歼敌的战法,攻克太原,歼敌12.4万余人,使山西全境获得解放。新中国成立后,任川西军区司令员兼成都市市长,西南军区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外军训练部部长,总参谋部顾问。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第七、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79年6月30日病逝,终年79岁。著有《周士第回忆录》。
肖贻昌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男,汉族, 1927年12月20日生于福建省福安县,1957年7月厦门大学海洋生物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现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擅长海洋浮游动物生态;海洋环境保护;毛鄂动物分类和生。态英语熟练;俄语一般。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海路7号,电话:286022。学术团体、社会任职情况:中
全文:

男,汉族, 1927年12月20日生于福建省福安县,1957年7月厦门大学海洋生物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现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擅长海洋浮游动物生态;海洋环境保护;毛鄂动物分类和生。态英语熟练;俄语一般。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海路7号,电话:286022。学术团体、社会任职情况: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海洋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职业经历:1950.2—1951.1,福建省福安县溪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1951.2—1952.7,福建省福安县穆阳中心小学,高级段班主任;1957.9—1978,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实习员;1978—1980.8,助理研究员;1980.8—,副研究员。重大研究项目:全国海洋综合调查(浮游生物部分),1958.9—1963,国家重点,成果名称:中国近海浮游生物的研究,主要参加者,国际水平;南黄海北部石油污染调查,1975.3—1977,部委级重点,成果名称:南黄海北部石油污染调查报告,主要参加者,国内首创;渤海湾环境质量评价及其净化能力的研究,1978.8—1982,部委级重点,成果名称:渤海湾环境质量评价及其净化能力的研究,负责人,国际水平,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1983 ),一等;胶州湾水产生产农牧化基础调查,1980.6,部委级重点,主要参加者;渤海水产生产农牧化基础调查,1982.6,部委级重点,成果名称:渤海增殖水域环境和渔业资源综合调查报告,主要参加者。国际合作及交流项目:1981.11—1981.12,英国海洋污染研究情况考察,英国海洋研究所等;1984.10—1984.10,中国科学院科学一号海洋调查船访日代表团,日本东京大学海洋研究所等;1984.12—1985.5,应邀参加联邦德国“北极星”号84/85年度南极考察并留联邦德国短期工作,合作研究,联邦德国极地研究所等。学术代表作:黄海浮游动物的基本生态特点,海洋湖沼通报,1979年2期51—55页;蛤仔提取物抗啮动物肿瘤实验,科学出版社,海洋科学集刊;1976年11集389—396页,合著,陆源污染对渤海湾浮游动物生态的影响,科学出版社,海洋科学集刊;南极海冰微型生物的研究概况,海洋出版社,海洋科学,1986年10卷4期46—50页,合著;毛鄂动物,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

叶有挺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1618~1675)字贞孚,号果庵,本县犀溪乡犀溪村人。有挺六岁丧父,其母李淑,勤俭持家,“克孝于姑”,抚养孤儿成长,“令之负笈从师”。清知县饶崇秩,因此为李淑“申宪,给匾‘节庇兰馨,”。 叶有挺九岁就学于母舅李际家,际系明崇祯壬午(1642)岁贡,见有挺“气格殊尤,天姿爽朗”,因慰其妹曰:
全文:(1618~1675)字贞孚,号果庵,本县犀溪乡犀溪村人。有挺六岁丧父,其母李淑,勤俭持家,“克孝于姑”,抚养孤儿成长,“令之负笈从师”。清知县饶崇秩,因此为李淑“申宪,给匾‘节庇兰馨,”。 叶有挺九岁就学于母舅李际家,际系明崇祯壬午(1642)岁贡,见有挺“气格殊尤,天姿爽朗”,因慰其妹曰:“叶氏有子矣!汝虽寡,无伤也,吾犹及见甥之成立也”叶有挺十二岁应童子试,即拔补童子员,崇祯十一年(1638)补增广生。这时,恰是冯梦龙任寿宁知县,冯“立月课,且颁《四书指月》亲为讲解”,由是“士欣欣渐有进取之志”,冯以为,“将来或未量也”。果然,到了清顺治十四年(1657)叶有挺中了丁酉科第四十四名举人。由于明末清初的改朝换代,尤其是寿宁县清初反清复明的战争,叶有挺从增广生到中举,经历了近20年。他的中举,是从明正德十一年(1516)姜礼中举141年之后,在科举方面为寿宁的读书人打破了沉寂。此后,叶有挺又四次北上应试,于清康熙九年(1670)庚戍科,会试中式第七十名进士,殿试为三甲第一百八十五名。这时他五十三岁,成为寿宁建县以后的第一位进士。 刚脱去布衣的果庵先生,并没有留在京师候缺。他首先想到的是回家侍奉年已古稀的老母。在家乡三年时间,他勉励本县的学子,勤奋向上;由于本县交通条件限制,钱粮起运负担过重,他竭力为本县民众向上级请求剔弊除奸,深得百姓爱戴。 清康熙十二年(1673),朝廷为削弱地方割据势力,下令撤除三藩,次年,甲寅(1674)三月,靖南王耿精忠据福州,响应平西王吴三桂反清,自称总统兵马大将军,传檄全省,要在籍的士绅限期赴耿部供职。叶有挺避之于江西界内,佯称已死。第二年,因怀念老母,潜返家乡,为耿的属下官员所知,又持耿的檄文促其应召。有挺痛苦地禀告母亲:“儿得进士,思有以报君父,今以进士被传檄,是得一进士反为从逆之资,儿死不赴,如母何!”母以大义勉之。挺与母相抱大哭,后遂逃匿山寺。寺僧知。他是叶进士,不敢接纳。叶仰天长叹说:“有挺岂以儒者七尺躯,苟延旦夕,为释氏恐怖!又岂以身死萧寺,贻主僧祸”。当夜,自缢于山中古树。耿精忠于康熙十五年十月再次降清,二十年被处死。但叶的事迹,一直无人上报。叶的同年进士温陵李为观在挽叶的七律中写道:“圣世频行旌恤事,也应荣宠发幽光”。有位名叫谢起潜的,也挽一首七律,最后两句说:“莫道史书编不到,纲常万古赖谁全”。直到康熙廿二年,(1683),果庵先生才由公举崇祀乡贤。他过世后的132年,即清嘉庆十二年180)十二月初八日,清廷给他的五世孙叶伊霖,颁发诰命,以“叶有挺原系进士,康熙十三年,耿逆逼授伪职,不屈死……特皆给恩骑尉与尔承袭,世袭罔替”。《二十五史·清史稿》卷四八八,将叶有挺的事迹收入《忠义传》。他是寿宁县唯一收入《二十五史》的人物。 叶的著作流传下来的不多,除收入《寿宁县志》的七律《七星长桥》外,犀溪叶氏宗谱,载有吊烈妇歌和游武夷的几首诗。但他曾在河南兰阳县署,为鳌阳叶氏宗谱写过序。当时,叶的内兄柳上芝任兰阳知县,叶当时是任幕僚或是作客,虽无从得知,但叶所以能四次进京会试,可以断定是柳为之提供了方便。 果庵先生在犀溪上游有一处龙潭书斋,他常独自在此读书到深夜,他所习的本经是《礼记》。据民间传说,有天晚上,山魅将舌头伸进书斋的窗棂,叶便提笔在舌上书一“山”字,鬼的舌头被压住,不能脱身,苦苦哀求饶恕,叶又书一“山字”字,鬼才获释离去。 犀溪的库坑自然村蛇仔岗,有果庵公墓,坟前古柏长青。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每年清明节,果庵公的后人,成批前来除草祭奠,来往于犀溪和库坑之间的行人,跂脚遥望古坟,莫不表示对前辈的敬仰。 犀溪的叶氏宗祠,文革前正厅悬有“进士”巨匾,清代犀溪村有进士坊境。祠内有一副今人撰的楹联: 自南宋而今,延八百年德泽,虎耳扦祠,伫看三槐荣列祖; 沿北溪出海,汇廿八世人文,龙潭习礼,总期一统利生民。 上联的虎耳扦祠,是指宗祠的坐靠山形取为虎耳;下联的后两句,说的就是果庵公的勤学和拒绝为耿精忠供职的事迹。
李步云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人物
描述: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
全文:当代法理学家、宪法学家。湖南娄底人。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年该系研究生班毕业。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客座教授、纽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法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主编、安徽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干事等职。年开始招收与培养硕士研究生。著有《新宪法简论》(法律出版社,年版)《法制、民主、自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年版)、,合著了《学点宪法知识》(群众出版社,年版)、《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甘肃人民出版社,年版)、《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红旗出版社,年版)《权利与义务》(人民出版社,年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年版),主编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法律出版社,年版)。发表多篇法学论文。其中《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文曾获《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二等奖,《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应当取消》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研究报告奖。主要学术观点:、认为“法治”在任何历史时代都是一种进步的治国理论与原则。它与“人治”的根本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种治国理论,法治论认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与制度;人治论则认为决定性因素是要有一个或几个英明的领导人。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应具有最高权威,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人治则强调领导人权威至上。、认为法律与政策的灵魂应是体现客观规律、实现人的基本价值、正确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法律与党的政策互为手段与目的;党的政策与国家政策应该严格区别。、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阶级性也只是法的一种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的阶级性已经很微弱,它将在广度与深度两方面逐步为法的社会性所完全取代。、认为平等原则是近代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都应运用法律这一统一尺度;它适用于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等法律环节,但立法上只能在人民内部讲平等;主张凡具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内。、提出了“法制的五分法”,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护法(法律监督),以代替传统的三分法(立法、司法、守法)。认为执法与法律监督自成体系,十分重要。、认为法律体系应是一个立体结构,除横向的部门法划分以外,还应有纵向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与纵横交错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内容完备、结构严密、内部和谐、形式统一、发展协调。、认为违法原因应包括内因和外因;内因可概括为阶级的政治的原因、思想的道德的原因、认识的原因与心理的生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构成违法行为的四个要素与预防违法的基本措施。、认为法律制裁有五种形式,除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以外,还应有经济制裁和违宪制裁;提出了我国违宪制裁的四个方面;提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五条原则:即个人负责不许株连、过错与惩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并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认为民主与法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认为民主与法制的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法制与民主的内容与形式都应重视;法制虽有防止滥用民主与自由的功能,但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民主与自由不受侵犯。、对宪法的结构、内容与形式、宪法的规范性、稳定性、现实性、完备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等,作了新的分析与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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